「請事假」主管不同意可以?需要理由或提供證明文件嗎…10大QA一次看懂
上班族示意图。来源:路透
事假能请多少天?请事假《劳基法》规定要扣薪水多少?会被扣全勤吗?老板要求提供证明合理吗?怎样请事假才算合法程序呢?
临时请事假恐怕会对排班制的公司人力调度造成困扰,同事要帮忙代班也可能会感到错愕,然而,生活中总可能有突发急事需要我们去处理,因此必须了解法令中对员工请事假的权利细节,以下用一个实际例子帮助你了解事假常见的相关问题相关规定。
一名单亲妈妈在脸书社团抱怨,因独自扶养8岁小孩,平时虽有爸妈帮忙照顾,但某天孩子突然生病,当时爸妈赶不回家帮忙,自己临时也找不到人照顾,只好一早向主管请假。然而,主管竟回他:「事假按劳基法规定要提前三天请假」,这位主管这样回复是否有问题?
临时请事假被老板拒绝,要求要提前3天请截图取自爆料公社
Q1:临时请事假,雇主可以拒绝吗?劳基法规定事假理由正当很重要
答案:依《劳基法》第43条规定,员工如果有要事必须「亲自处理」,而且「理由正当」,应有请事假的权利,雇主不可以任意拒绝。立法的目的在于考虑每个人都有不方便的时候,因此事假就是为了因应紧急突发状况,让劳工有时间处理个人事务!
实务上有许多判决案例都认为家人生病亲自照顾是正当合理请事假的理由(注1),因此,本文开头单亲妈妈的案例,如果小孩身体不适需要这位妈妈亲自照顾,雇主又没有合理理由拒绝她,就不能拒绝员工请事假,若拒绝员工请假或刻意刁难记旷职,都将涉及违反劳基法规定,最高可处100万元罚锾。
Q2:临时请事假,最早需提前几天申请?
答案:文章开头的案例,主管说劳基法规定要提前三天请事假是错的!事实上,《劳基法》中并没有事假应几天前申请的相关规定,若员工真若遇到紧急、临时的事件应斟酌准假。
在劳工请假规则第10条中有规定,员工请假时应事先亲自告知公司请假理由和天数,但如果遇到紧急事故,仍然可以委托别人来办理,而办理请假手续时,雇主可以要求提出相关证明文件。法律给予劳工请事假的权利,相对就会有应尽的义务,因此公司可以规定合理的提前请假天数规定,或要求员工补上证明,一般公司也都会订定请假流程,因此员工也应尽力配合,若没有依公司请假规则完成请假手续,实务上也是可能构成旷职,公司可不给薪,或依法终止双方劳动契约(注2)。
我们可以再进一步参考下面两个判例,了解实际发生事假的争议时,法官会如何认定:
案例一:曾经有劳工依正当理由请事假,但没有完成公司的请假手续,法官认为劳工有请假的权利,就有依法办理请假手续的义务,因此认为劳工没有完成请假程序,雇主记旷职是合法的(注3)。
案例二:也有法官认为事假并非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例假或休假日,因此要判断请事假是否合法,除了要考虑这件事情是否需要劳工亲自处理,也要综合考量劳工的工作性质、有无代理人以及是否会影响到公司的运作(注4)。
Q3:请事假会扣薪吗?薪水如何计算?
答案:在劳工请假规则第7条中有提到「事假期间不给工资」,由于劳工请事假,当天没有出勤上班,也未提供劳务,因此老板当天可以不给薪,但不能倒扣薪水。
该如何计算请事假薪水呢?请1天事假等同于扣掉1天薪资。举例来说,小杨每月薪水固定为3万元,一天薪水为30,000元÷30天=1,000元,若当月份请假两天,薪水会领到30,000元-2,000元=28,000元
Q4:领基本工资劳工,请「事假」还可以扣薪吗?
答案:劳基法第21条规定,工资由劳雇双方议定之,但不得低于基本工资,但这是指在正常工作时间范围内可以领到的工资,若请事假扣薪导致每月薪水低于基本工资可以吗?由于请事假通常是基于私人理由,在正常工作时间未出勤,因此扣掉事假未出勤薪水后,每月薪资低于基本工资是不违法的。
劳动部也举例,已今年2023年为例,劳工若请事假一天,其当月薪资不得低于25,520元(即26,400元-880元)。(2023年月薪基本工资为26,400元)。
Q5:请事假需要理由或提供证明文件吗?
答案:根据劳工请假规则第10条规定,劳工请假时要「事前」、「亲自」用「口头或书面」向雇主说明请假理由和天数,办理请假手续时,雇主也可以要求劳工提出相关证明,因此请事假时,若老板要你说明请假理由或证明文件,是不违法的!另一方面,若有紧急事故无法亲自请假时,劳工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如同事、家人等代办请假手续的。
再次提醒,根据上面的案例一,虽然劳工向公司请事假时不需要征得老板同意才能请休,但没有完成公司规定的请假流程,也不算请假成功,可能被记旷职,因此若公司请假流程证明文件是必要的,还是要记得附上相关证明。
Q6:事假天数是多少?劳基法规定一年可请几天事假呢?
答案:在劳工请假规则第7条中有提到:「劳工因有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年内合计不得超过十四日。事假期间不给工资。」意思是事假最多放14天,且是不支薪的假。然而,现在也有越来越多公司给予员工福利优于法令规定,给予不扣薪事假,考量人总有不方便的时候,小编也觉得这些公司十分人性化。
Q7:事假天数是从到职日还是年度起算事假天数?
答案:有些公司会将事假请休和特休搞混,根据劳委会(劳动部前身)过去曾发过的解释函,不论公司是采历年或会计年度,只要劳工「到职当年」有事假的请假事由,依法就有14天的事假可请,并没有年度中到职按比例少给事假天数的规定(注5)。可以看下图的例子进一步了解:
事假14天为当年度的扣打,不论到职日是何时(图片来源:518熊班)
Q8:连请事假很多天,遇到假日如何计算事假天数?可以扣除吗?
答案:劳工因临时有事须连请事假多天,刚好碰到国定假日或例休假日的日期可以扣除吗?根据内政部74年4月27日(74)台内劳字第302665号函释,劳工请事假期间遇到例假、纪念日、劳动节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机关规定应放假之日,都应不计入请假天数内,也就是说遇到这些天数可以扣除事假天数,雇主也要照给薪。
Q9:劳工若请事假超过14天,还可以继续请吗?
答案:劳工一年有14天事假可以请,若事假天数用完怎么办?内政部(74)台内劳字第315047号函释曾对此解释,若请事假天数超过法定天数,可用特别休假来抵充,但若特休已用完或没有特休的劳工,处理方式可劳资双方另外协商。
Q10:请事假可以扣全勤吗?
答案:劳工请假规则第9条规定提到:「雇主不得因劳工请婚假、丧假、公伤病假及公假,扣发全勤奖金。」,但事假并没有列入不扣全勤奖金的假别,因此雇主扣全勤奖金并不违法。雇主也可以事先约定好请事假不扣全勤奖金、按请假天数扣一定比例全勤奖金等作法,就能依照约定去执行。
综合上面的案例及常见问题,小编也要提醒各位老板、主管和人资们,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就拒绝员工请假,可能会面临罚则。也提醒公司务必要制定请假规则,规则内容也要合理而不能滥用权利。
注1:请参考台湾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劳简上字第11号民事判决注2:请参考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13号民事判决注3:请参考台湾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劳诉字第40号民事判决注4:请参考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2119号民事判决注5:请参考行政院劳委会76年9月8 日(76)台劳动字第0962号函
◎本文获「518职场熊报」授权转载,原文:请事假雇主可以拒绝吗?劳基法事假扣薪、天数、证明、薪水计算等常见问题一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