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爸为挨饿幼女抢超商 递纸条给店员「麻烦你别紧张」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40岁的连姓男子不忍心年幼的女儿没钱吃饭,今年2月持开山刀抢劫超商,过程中他沉默将纸条递给店员,上头写着,「我愿意用我的自由来换女儿的生活费,我不想伤害你,请麻烦你不要紧张。」虽然最后得手2万元现金,但很快就被警方逮捕。台北地院法官认为,连男处境纵然值得同情,行为却是错的,留下的纸条也成为铁证,仍依法判刑9个月。

▲连男为了让女儿吃饱冒险抢超商。(图/记者柳名耕翻摄,下同)

40岁的连男因失业又欠债不敢向亲友求助,独自带着年幼的女儿过着躲躲藏藏的日子,又不忍心女儿跟着他没钱吃饭,今年2月19日凌晨5时50分带着装有开山刀的包包进入中山区一间超商,并趁着店内无其他客人时沉默将纸条递给店员。

连男在纸条上头写着,「小哥:我女儿很可怜需要钱过生活,所以我麻烦你等我走再报警,我愿意用我的自由来换女儿的生活费,请麻烦你不要紧张,我也是第一次,我不想伤害你,等我上车。」最后他伸手从收银机内取走2万元现金和6000元点数,走出店外后搭乘计程车逃跑。

▲▼连男将纸条递给店员,随后就将收银机中的2万元现金及6000元点数抢走。

不过,连男犯后很快就被警方逮捕,他无奈直说,是真的没钱吃饭才会用这种方法,这也是他第一次抢劫。台北地院法官认为,连男的处境虽然值得同情,但就算是不忍女儿挨饿,这样的行为也已经触法遗留的纸条则成为抢劫铁证,最后依恐吓取财罪判刑9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此外,由于连男去年8月还涉嫌偷窃李姓友人店内的7千元,这起案件也跟着抢劫超商一事一并送办,依窃盗罪被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