糗了!斑马线「未礼让行人」遭拦下 女驾驶这原因吃官司

有女驾驶因前一天喝酒,但酒精仍未退尽,隔天便开车上路,岂料,她因未礼让行人被警察拦查,发现她酒气浓厚,因此吃上官司。(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台中有位女驾驶于今年6月间在家喝完啤酒后,隔天便开车出门,并于某路口因为礼让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遭到员警拦查,岂料,员警闻到她身上浓厚的酒气味,经酒测测得吐气所含酒精浓度为每公升0.38毫克,发现她酒驾而吃上官司;台中地院审理后,依法判处女驾驶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据判决书记载,一名女驾驶于今年6月间湾间11时许,在台中市住处饮用啤酒后,虽稍作休息,但体内的酒精仍未退尽,便于隔日上午9时10分许开车行经台中某路段时,因行人穿越道有行人要通过,女驾驶未礼让遭员警拦查,不料,员警一闻到女驾驶身上浓厚的酒气味,经酒测测得女驾驶吐气所含酒精浓度为每公升0.38毫克。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该名女子于93年间因涉犯公共危险案件,缓起诉确定,虽未构成累犯,但女子明知酒精成分对人的意识、控制能力具有不良影响,且会导致对周遭事物的辨识与反应能力较平常状况薄弱,饮酒后驾车将对往来的民众与驾驶人本身皆有高度危险性,应避免饮酒后驾车行为。

但女子仍饮酒后上路,行为确实不可取,不过,考量女子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依动力交通工具而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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