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带女密友出游3天2夜「全睡车上」 元配因1理由败诉

妻子指控丈夫与女子「车宿」2晚,不过女子反驳当时车宿是各自睡车头、车尾,,法官认定正宫没有直接证据指认2人曾发生关系,判免赔偿。(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花莲1名已婚男子与1名女画家小芳(化名)为国小同学、2人私交甚笃,被妻子怀疑出轨、控告小芳,妻子说男子曾与小芳「车宿」2晚,小芳还邀男子担任裸体模特儿,2人曾谈论不少亲密话题;不过小芳反驳当时车宿是各自睡车头、车尾,也没有画裸体一事,法官认定正宫没有直接证据指认2人曾发生关系,判免赔偿。

判决书指出,正宫提告指出,她发现男子与小芳会互传暧昧、咸湿讯息,且小芳还以画画名义邀男子担任裸体模特儿,去年2月2人还「车宿」到花莲3天2夜,2人待在车里过夜,男子到台北时会住小芳工作室,然而正宫没有直接证据指出2人有肉体关系,但她认为上述行为已达恋爱关系,向小芳提告求偿。

不过小芳在法庭上解释,她与男子的聊天内容多半是夫妻相处之道,且小芳之后也没有画男子裸体,而车宿部分男子因为是导游,曾带过各国女生车宿,他向小芳承诺不会有问题,该车还是9人座,男子当时睡驾驶座,小芳睡车尾,就停在公共停车场路边,不可能会发生逾矩行为,照片都有分享在社群。

法官审酌小芳与男子的对话纪录,2人确实没有承诺画裸体画,内容也有提到车宿,男子有传他当导游与其他人车宿的照片,且对话中都是男子主动提及情趣用品、性生活等话题,小芳并未回应,也没有说要与男子发生关系,法官认定2人之间连精神恋爱都不构成,小芳也没侵害正宫配偶权,一审判免赔。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