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见卖春女超心动!掏百万帮还债 她挨告还获免刑

▲已婚男见卖春女年轻貌美,竟动真情。(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已婚郭姓男子私娼嫖妓结果竟爱上林姓卖春女,还花了100多万元帮对方还债,拯救对方脱离苦海,并成为男女朋友,但妻子知道后就怒告小三,而高等法院认定郭男林女之间的奸情掺杂「金钱恩情感情」等复杂因素,但林女犯行轻微「其情可悯」,因此判她免刑。

据《自由时报》报导,郭男多年前到宜兰买春,结果发现30岁已婚的林女惊为天人,因此前后掏出100多万元帮忙解决债务问题、支付小孩医疗费,2人也到不同地方的摩铁床战,但还是在4年后分手。

于林女的丈夫告知,郭妻经确认先生外遇后,便对2人提出告诉,但后来又原谅郭男,仅剩对小三提告。不过林女辩称确实有跟郭男性交4次,但都是为了还债;郭男则说,他到妓女户时是性交易,不过2人后来成为男女朋友,所有性行为都是两情相悦,虽然林女有意以性行为抵债,但他未接受。

法院审理时认为,2人简讯确实有「我要抱抱,还要亲亲,还要…看你怎么办?」、「刚下班,好想…想念你」等话,但林女也传过「谢谢你,幸好有你相助,才得以度过难关,这份恩情铭记不忘」简讯,虽然有不正常关系,但也有恩情成分,认定两人的性行为掺杂「金钱、恩情、感情」等复杂因素,林女虽破坏郭男和郭妻婚姻,但其主观恶性甚低,并非可全部归责于林女,郭男也有责任,有「其情可悯」之处,判免除其刑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