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修法争议 妇团批未考虑儿童最佳利益

立法院卫生环境委员会5日审查「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全国妇儿团体联盟针对卫福部与三党党团、立委提出的人工生殖法修法版本提出严正批评。(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卫生环境委员会5日审查「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全国妇儿团体联盟针对卫福部与三党党团、立委提出的人工生殖法修法版本提出严正批评,草案均未能充分考量儿童最佳利益及社会公平性,各无法有效保障人工生殖子女、女性及家庭的权益。

妇儿盟表示,卫福部与国民党立委所提出3个版本的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对人工生殖子女的血缘知悉权规范极其薄弱,严重忽视了子女的基本权益,会使子女在成长过程中面临身份认同与心理健康危机。草案非但未遵循国际标准,还进一步限缩了子女的基本权益,让孩子无法知道「我从哪里来」。妇儿盟强烈呼吁,修法必须以儿童最佳利益为原则,补足血缘知悉权的漏洞,避免对人工生殖子女造成长远伤害。

针对民进党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中的张雅琳、范云委员版本为例,妇儿盟指出,在子女身份和亲权保障上的规范明显不足,存在重大漏洞。草案对于同性配偶的亲权安排缺乏明确规范,例如是否可以平等享有亲权责任、子女监护权及法律地位等。这些模糊地带,不仅让草案难以实施,也可能引发大量法律争议,让使用人工生殖技术的家庭面临身份与亲权不确定的风险。

妇儿盟警告,草案的这些缺陷已经威胁到人工生殖子女的基本权益与法律地位。妇儿盟呼吁,修法必须全面考虑不同家庭结构的需求,补足法律空白,完善每位人工生殖子女的合法身份与亲权保障,避免未来引发更多法律纠纷和社会问题。

妇儿盟质疑,针对弃养代孕子女出生一事,罚则最高仅100万元,不足以应对代孕子女被弃养的可能性。代孕子女的出生登记与抚养责任必须有更严谨的法律约束,修法不能仅停留在罚款层面,应全面检视弃养情境中的责任分配,确保儿童权益不被忽视。

妇儿盟再次强调,人工生殖法修法必须优先考量「儿童最佳利益」,全面保障人工生殖子女的合法身份、血缘知悉权及完整的亲权安排,而非优先保障想生孩子的大人的利益,应即刻补足法律漏洞,避免造成更多社会问题与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