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學者:落伍法規 少子化幫凶

依现行规定,想要取用冻卵,条件严格,需有婚姻关系,且需另一半签名同意,台大医院统计,解冻使用率仅百分之四,绝大部分用不到;国内不孕生殖权威教授李茂盛表示,现行人工生殖法落伍、不合时宜,可说全球严格,宛如少子化的帮凶,应让单身女性冻卵后拥有使用自主权,且开放代理孕母。

台湾妇产科医学会秘书长、马偕纪念医院妇产部资深主治医师黄建霈表示,单身女性冻卵的年纪约在卅五至四十岁,几乎都是为了「留后路」,焦虑以后生不出来,因此预防性冻卵;但碍于法规,必须找到真命天子,结婚后才能使用,这让大部分冻卵女性花大钱、做白工。

现行人工生殖法规定,一旦配偶死亡,受精卵、胚胎、卵子、精子均需销毁,禾馨宜蕴生殖中心副院长廖娸钧指出,一对廿多岁年轻夫妻前来诊间,丈夫确诊第四期肺癌,赶紧在化疗前冻精,并取出妻子的卵子进行试管,植入后顺利怀孕,第廿周时丈夫不幸因癌离世。

廖娸钧指出,女性个案于先生死后,盼透过冻存的胚胎、精子,有机会再生下第二胎,但依法必须销毁,让她与家属难以接受。

对于立院审议「人工生殖法」修法,各党立委皆认为,台湾身陷少子化困境,应该让想生的人可以生,可优先针对不需要代理孕母的单身女性、女同志族群开放人工生殖。李茂盛说,「早该如此」,台湾生育率全球倒数第一,却有着全世界最严格的人工生殖法,严重剥夺民众生育权益。

李茂盛表示,绝大部分先进国家均已允许单身女性、女女伴侣、拥有男友的单亲妈妈透过人工生殖孕育下一代,连保守的英国也开放代理孕母,台湾少子化严重,相关修法进度却牛步,实在令人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