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遭騙2千元…男子小吃店消費後不滿 搶走2萬被判刑

范姓男子到基隆市1家小吃店消费时,与徐姓女子发生消费纠纷,认为徐女骗走他的2000元。事后见徐女在路旁讲电话,将她打到无法抗拒,搜刮她背包内约2万元后,又踹徐女数脚才离去。基隆地防法院审理后,依强盗罪判刑5年6月。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范男今年7月21日晚间,先与徐姓女子因陪酒唱歌费用发生纠纷,认为遭徐女骗走2000元。同晚9点42分走出店外,看见徐女蹲坐路旁讲电话,与人有说有笑,一时气愤对她拳打脚踹,并在徐女不能抗拒下,强取徐女的背包翻找 财物。

范男先拿走徐女背包内小皮包中的现金300元,再撕开放在背包内的红包袋,里面装有2万元,全数放进裤子左侧口袋后,将背包丢至地上,再次踢踹徐女才离去。

徐女被攻击后,出现头痛、胸痛、头晕目眩、恶心伴有呕吐等伤害报案。警方调阅相关监视器画面,查出40多岁范男涉案,侦询后送办。基隆地检署检察官侦查后,依强盗罪嫌起诉范男。

范男在检方侦查及法院审理时都承认犯案,法官查出供述与徐女证述情节大致相符,并当庭勘验监视器摄得画面、徐女诊断证明书与病历资料及警方搜证照片、车辆详细资料报表、赃物领据,加上扣案遭撕毁红包袋事证,认定范男暴行。

法官指出,范男仅因2000元金钱纠纷,即对徐女拳打脚踢,在她不能抗拒下强取背包内现金,得手后又踢踹徐女,犯罪情节不轻。范男犯后未赔偿徐女,仅当庭向徐女表达歉意,无从适用刑法减刑规定,依强盗罪处有期徒刑5年6月。

基隆市范姓男子在小吃店与徐女发生消费纠纷,将她打到无法抗拒后,搜括背包内现金2万多元,被基隆地方法院依强盗罪判刑5年6月。全案可上诉。记者邱瑞杰/翻摄

基隆市范姓男子在小吃店与徐女发生消费纠纷,将她打到无法抗拒后,搜括背包内现金2万多元,被基隆地方法院依强盗罪判刑5年6月。全案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