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行万步
插图/黛安
这位先生,你吃早饭了吗?早安。
我昨夜睡不着,熬到半夜熬出了一土锅小米荞麦粥,没什么讲究,只是冰箱里有小米有荞麦,如此而已。(奇妙的荞麦,水煮时会生出一股又浓郁又清雅的香气,有花香,也像在炖鸡汤,怎样,很混的胡乱形容,但是真的。)
今晨尝尝觉得味道欠了点什么,又用一只土锅将小幺送来的切盘鸭子和毛豆仁炖了半个木瓜,吃时几汤匙粥加上半碗汤,现磨几下女儿自己用红色、白色、褐色、橘色、绿色的胡椒粒、一些香草和海盐配的调料,呵呵,美滋味哪。(我知道你要问:木瓜能烧汤吗?答案:当然可以,生木瓜和熟木瓜各有各的美。)
早餐吃得饱饱,套上媳妇给买的慢走球鞋,出门走我的「万步」去。
这些年,中医西医竟然渐渐有了共识,譬如,他们都承认针灸有奇效,譬如,他们都肯定不论任何病患都必须运动,而最安全又有帮助的运动是走路。
于是,「日行万步」便成了许多人的唇边语。
每天走一万步,手机可以记载你走了几多步,一种电子手环也能告诉你走了多少步,大家伙便都兴奋地眼盯着口算着,七千九百三十二……八千八百二十……一定要凑一万步,超过一万步更好。
我一向不甚守规则,是不大听话的小孩,不大听话的学生,不大听话的运动者,我不大相信一天真的必须走一万步,一万,是个大略吧,是形容词?像李白〈秋浦歌〉「白发三千丈,离愁似个长」,像李端〈杂歌〉「酒沽千日人不醉,琴弄一弦心已悲」只是形容词,不是真的得凑成整整的那个数。
我想,你有时在山上的小杂货店买点日常东西,有时却走路下山又再走路回山上住处,也是为了动一动自己,你说过「当然不止一万步」想来你也不致傻到去数算。
我的走万步也是我的自我对话时间,东张西望时间,与路过的小小孩、猫猫、狗狗挤眉弄眼咧咧嘴的时间,也会提醒自己回家时带两串卫生纸,带一些些水果(想吃释迦,不行,太甜,像直接吃糖),那,(啊,有酪梨,一个199元,哈哈哈,不必了)你前封信说在吃荔枝,怎么可能,台北街头或水果行、小菜场,真的,影也无一个,那胭脂般红艳的娇美荔枝。(寄了这信,荔枝应该也乘车北上了?)
有次走得兴起,歌儿也从喉里出来了,明明看到前方有人走来,也舍不得 把歌声切断,硬是边歌边与那人擦肩而过,无妨啦,也不过就是个疯大妈罢,随他去想。但有一次真遇到相识的人,我让歌儿自己缩回口里,闭住嘴思索此何人也?是认得的,他喊我李小姐。「我以前住妳家旁边。」……「台视后面,有没有?」是啊,我住过台视后面,「我小张啊,我爸爸老张。」(什么?)「我以前推车卖小笼包子的。」啊,是了是了,有这样父子二人,我望向这个几乎算穿着时尚的男子。「我听了妳的话,去念了高中夜间部,后来又考上大学夜间部。」哇呀。「我现在开了一家公司,把爸爸接来养了。」啊,真好。「啊,真好。」
那小张絮絮又说了许多话,他当我是贵人,是恩人,他太兴奋,我几乎插不上话。后来我懂了,我觉认识的他其实是他爸爸老张的样子,他现在的年纪大约就是老张当年的年纪,真是,真是有趣。
对我们来说,自己的生活才算生活,因为是我们自己的人生,别人的任何都是他自己该管理的。我的人生我是主角,除了亲人、爱情、家庭、至友会产生主要角色,其他都是配角,甚至只是临演。当主角在戏里出现,不久我们也能看到配角在戏里出现,甚至主角和配角一同出现,但在现实之中,我在做主角时,配角在做什么呢?配角即使出现,我们也未必认得出他是配角。当我做主角时,配角在他自己的世界里也做着他自己故事的主角啊。
应该是这样的,那么,我没有和别人在一起时,别人的世界中我也有荣幸做各种形式的配角?如果他重视我,那么我会是类近女二的角色,若是他对我嫌厌,我便会是一个丑角色或丑的临演?
似乎有些趣味。
哎,走个路也能弄出这样多话说,你的山路和你的生活也很有趣吧?你是那样丰富的人,又那么幽默,某些时甚至有着浓浓的少年气息。你告诉我你去山下时经过男装店又进去坐下、喝茶了吗?那店里的老板女儿(那个喊你大叔的)请你进门了吧?你山上隔一条小径的邻居太太有没有端了热腾腾饺子急步去你家给你送去?春来,是荠菜馅的吗?我猜。
好,赶快说,怕等下忘了。我现在刚洗完脸,脸上擦了女儿自己做的沙棘油润肤保养液,脸摸起来润而有弹性(我女儿很厉害的。)我穿着一件灰布长袍,套了毛线背心,背心是黑色的。台北的湿冷,让我依然穿着比较薄的秋裤(内搭裤很难听,妈耶,真的很难听。)
晚安,再写一些东西便要去睡了,你也早些睡,你今晚一定一定会做好梦,我在你梦里跑个龙套好吗?
嗯,嗯,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