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宝撞瘫修车公司少东 要赔4029万

与父亲从事与汽车及其零件制造业的薛姓男子,前年骑机车遭冯姓机车骑士撞击,送医治疗后重度昏迷,高院认定冯男未两段式左转肇事,判赔4029万多元 。(本报资料照片)

从事木工装潢的冯姓男子前年骑机车没有两段式转弯,迳行违规左转,把对向薛姓骑士撞成植物人,案经薛男经营汽车修理公司的父亲提告并求偿1.9亿多元;刑事部分,冯男被依过失重伤罪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确定,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台湾高等法院15日判冯男要赔偿被害人4029万多元。可上诉。

过失重伤判刑6月

2019年7月5日下午5点,冯男骑机车北往南方向,行经新竹市香山区延平路二段一处交岔路口时,未依两段式进行左转,竟贸然左转,也未礼让对向来车,撞及对面薛男骑乘的机车。

当时34岁的薛男人车倒地,送医治疗后重度昏迷;冯向警员坦承肇事,检方起诉后,法官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依过失重伤罪,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确定。

期间,薛男父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求偿,主张冯男的过失行为造成儿子无法自理生活,请求冯男赔偿看护费1846万多元、营养健康食品费226万多元,丧失劳动力至可退休的年龄65岁止,每月受有10万多损失,及精神慰抚金600万,共求偿1亿9013万多元。

认定劳动损失1739万

冯男认为,有关医疗费及营养健康食品费等求偿他没意见,但薛男及父亲请求他赔偿丧失劳动力损失3782万多及精神慰抚金600万,数额过高,要求驳回这部分请求。

案经高院民事庭审理后,合议庭认为,冯男未注意遵守机车左转规定致发生事故有过失,他的过失行为侵害薛男的身体及健康,具有不法性,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判决指出,薛男发生事故后,被法院宣告为受监护宣告之人,长期卧床,日常生活完全无法自理,需专人照顾,计算他到可退休年龄,劳动力损失为1739万多元,再加上医疗、看护和精神慰抚金,判冯须赔他4029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