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厕所捡到LV钱包 他霸占坚称「是自己的」赔惨了
一名苏姓男子将捡到的钱包占为己有,遭到法院判罚1万元。(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苏姓货车司机2022年10月间开车行经高速公路,于新营服务区的厕所前空地捡到一只LV皮夹,经失主报案找钱包,警方调阅监视器发现被苏男拿走,全案才曝光。台南地院审结,依侵占遗失物罪,判处苏男罚金1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苏男2022年10月22日晚间6时许驾驶营业用货运曳引车进入新营服务区,下车前往厕所时,在厕所前方空地发现一只LV钱包,苏男发现钱包中有1万1千元及多张信用卡,竟未将钱包送至警局,而是占为己有,直到钱包主人察觉遗失钱包报案,警方调阅监视器追查,才查获苏男取走钱包,依法移送法办。
苏男接受侦讯时,坦承有在休息区厕所的空地前方捡到钱包,但称那是自己掉落在地上的钱包,但检察官比对钱包主人的证词以及休息区的监视器画面,发现画面并未拍摄到苏男身上有任何东西掉落,认为苏男所言只是为了卸责,依犯刑法第337条侵占遗失物罪嫌,将其提起公诉。
台南地院审理时,法官审酌苏男的犯罪动机、手段、侵占遗失物的价值、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及苏男事后否认犯案,迄今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等一切情状,依意图为自己不法所有,而侵占遗失物,处罚金1万元,得易服劳役10天没收犯罪所得1万1千元、LV皮夹。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