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自己种的树也违法?他惨赔73万 再遭判刑+公开赔礼道歉

大陆男子砍伐自家种植的林木,惨遭判刑。(示意图/Pixabay)

大陆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日前宣判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卢某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1万3743.8元,并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支付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6000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公开赔礼道歉。

经审理查明,卢某在未办理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砍伐自家种植、位于宾阳县黎塘镇凤鸣村委黄茶山场11.7亩的林木,蓄积量为75.4立方米。卢某的行为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造成涉案林木资源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价值为1万3743.8元。公诉机关因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支出鉴定费6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某违反国家森林法规,在未办理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滥伐林木罪。卢某的行为造成涉案林木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丧失,损害了公共利益,应承担破坏生态环境侵权责任。公诉机关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承担损害生态环境赔偿责任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结合被告人具有自首、缴纳罚金,并已足额赔偿林木资源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1万3743.8元和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支付鉴定费6000元、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等情节,综合宾阳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调查评估意见,决定对被告人宣告缓刑,遂作出以上判决。

更多 CTWANT 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