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櫃公司法說 每年至少一次
为提升全体上柜公司资讯揭露透明度及强化资讯公开,柜买中心最近修正「对有价证券上柜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上柜公司每年至少应于国内办理一次法人说明会,并修正问答集。
柜买中心表示,为提升上柜公司对投资人关系管理的重视,已逐步修订重大讯息处理程序,陆续增加除文化创意、农业科技、生技医疗、以科技事业申请股票上柜之上柜公司、第一上柜公司或最近会计年度终了日之实收资本额达6亿元以上之上柜公司等六类公司,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法说会,其余上柜公司每三年应至少召开一次法人说明会之规定。
为增加上柜公司与投资人沟通管道及频率,修订规章,2025年度起全体上柜公司至少应于中华民国境内自办或受邀参加一次法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