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上柜公司至迟112年6月30日前完成设置公司治理主管

柜买中心2日表示,为配合金管会发布之公司治理蓝图3.0之规划,强化董事会职能以提升企业永续价值修正上柜公司董事会设置行使职权应遵循事项要点」第20条,全体上柜公司至迟应于112年6月30日前完成设置公司治理主管

柜买中心说明,上柜公司实收资本额新台币20亿元以上但未达100亿元者及金融业主管机关规定者,已于110年6月30日前完成设置公司治理主管。本次增订实收资本额未达20亿元且非属金融业之上柜公司应于112年6月30日前设置公司治理主管,请各上柜公司能及早准备因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