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上市柜、初招外劳 劳资会议一年至少得开四次

劳团抗议劳基法修恶。(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周康玉台北报导

劳基法修法日前通过初审,其中大多弹性放宽后,都明订交由工会劳资协商会议,由于国内企业工会组织比例过低(约7%),劳资会议又被诟病资方主导,劳动部今日宣布,将启动劳资会议改革,未来企业申请上市上柜,或初招、重招外劳时,要求检附文件将由「最近1次劳资会议纪录」改为「最近1年」,也就是一年至少要开4次劳资会议。

由于国内工会组织率仅7%,各项法定同意权多由劳资会议同意即可,因此劳资会议是否有落实召,在这波劳基法修法后受到外界注目;相关人士批评,在劳资不对等情况下,根本就是「资方的场子」。

为了加强劳资会议的有效性,企业不能敷衍了事,劳动部规划申请上市柜公司、外劳申请需检附资料,将近来一次劳资会议纪录加为最近一年4次的劳资会议纪录,借由次数增加引导企业落实开会。

▼日前劳基法初审过关,场外劳团抗议。(图/记者杨佳颖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