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旦上路! 公司申请上市柜须先检附「劳资会议纪录」

劳动部表示,明年起公开发行公司初次申请上市(柜)前,需先将召开劳资会议纪录等相关文件函送劳动部,才能向金管会送审。(图/记者纪佳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为避免劳资纠纷,劳动部今(29)日宣布,已和金管会达成共识,从明(2019)年1月1日起,公开发行公司初次申请上市(柜)前,需先将召开劳资会议纪录等相关文件函送劳动部,后续向证交所或柜买中心申请上市(柜)审查时,应将劳动部所开的劳资会议文件收讫函并同申请书件,才可向金管会送请审查。

劳动部表示,考量劳动基准法》修正后,外界对于企业是否确实有依法举办劳资会议多有关注,因此透过辅导、协助及督促等行政作为,以强化企业落实劳资会议,例如增加企业申请外劳需检附劳资会议会议记录相关文件,或与地方政府共同宣导培训入厂辅导事业单位召开劳资会议等。

劳动部长期配合证交所及柜买中心,对公开发行公司初次申请股票上市(柜)进行审查作业,与金管会、证交所与柜买中心达成共识后,将「依法举办劳资会议」的审查作法,由现行查明公司依法函报劳资会议代表名册情形」,调整为公司向证交所或柜买中心送件申请前,应先检具「依法召开劳资会议纪录影本(含开会通知及出席签到)及当届劳资会议代表名册(含备查函)」送劳动部,并取得该部所发的收讫函,后续向证交所或柜买中心申请上市(柜)审查时,一并同检附该收迄函。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先前也说,所有申请登录兴柜、上市柜的保险公司设立通案标准,为内部审查的注意事项、非法规概念。(图/记者戴瑞瑶摄)

为不影响公司依法申请上市上柜,这次调整审查作法将阶段进行,今年9至12月为宣导期,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且会分4阶段增加会议纪录次数,申请公司需检附函送日期前1年,依法应每3个月至少召开定期劳资会议共4次的会议纪录等相关文件,近期将上市(柜)公司若有需要相关劳资会议参考,可上劳动部网站劳资会议专区查询下载。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长王厚伟进一步说明,明年1至3月底,申请公司须检附3个月内至少1次的劳资会议纪录;明年4月至6月底,须检附半年内至少2次的劳资会议纪录;明年7月至9月底,须检附9个月内至少3次的劳资会议纪录;明年10月起,须检附12个月内至少4次的劳资会议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