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區推制度型開放 金融數據可跨境流動

大陆国务院近日印发文件,宣布推进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型开放,其中金融服务成为重点领域,将可在国家资料传输安全管理架构下「开展金融资料跨境流动」。(记者谢守真/摄影)

大陆国务院近日印发文件,宣布推进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而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上海市副市长华源8日表示,将聚焦关键领域,特别是在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和数位贸易三大领域,深度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结合制度型开放的重点,进一步加强改革开放,包含金融资料可跨境流动。

大陆国务院近日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准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文件,国新办8日举办政策吹风会,由商务部、上海市政府、海关总署等相关负责人对外说明政策内容。

「总体方案」共聚焦7个方面,提出80项措施,第一项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即重点提及金融与电信服务贸易的改革开放。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主任朱民于会上表示,扩大金融服务对外开放是「总体方案」赋予上海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先行先试的「重要任务」,并有三个特点。

一是拓宽数位金融服务在国际经贸往来中的应用场景。朱民指出,主要是加强前沿技术在电子支付、跨境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具体运用,探讨数位人民币在贸易领域的应用场景。

另外,将在国家资料传输安全管理架构下「开展金融资料跨境流动」,为内外资金融机构在沪开展集团化协同经营提供便利。

二是助力经营主体提升统筹配置境内外资金的能力。朱民表示,透过优化跨国企业跨境资金集中营运管理政策、提升自由贸易帐系统功能,进一步优化上海总部经济跨境投融资服务水准。

他并表示,要支持金融机构进一步对标国际惯例,在金融监理部门指导下探索放宽非居民并购贷款限制,为各类主体开展「走出去」和「引进」业务提供更有竞争力的金融服务。

三是提升上海金融市场和产品面向国际的服务水准。朱民说,主要是建造再保险「国际板」,实现大陆再保险市场由「单项开放」向「双向开放」转型升级。并加大跨国金融产品及服务供给,丰富人民币计价的跨国资产转让品种、开展国际商业保理业务。

朱民表示,将持续强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化服务能力,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在沪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