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不当取供?警应交代

东海之狼」真相大白,当初被起诉求处极刑纪富仁,如今证实所有指控都是子虚乌有,问题是,为何纪富仁落网时要自白犯罪,还演出下跪哭求原谅戏码?其中是否有不当取供?警方有必要重启调查,给纪家社会一个交代

纪富仁当年被控犯下性侵未遂女大学生小惠」及性侵詹姓女大生得逞,在媒体镜头前下跪认错、哭求被害人原谅,成为千夫所指的「东海之狼」,即使后来先后获判无罪,警界仍有不少人认为是纪男运气好」,若非「小惠」案指认有瑕疵、重要物证遗失,纪男不可能全身而退。

随着真的「东海之狼」廖泰余落网,坦承犯下包括「小惠」在内五起性侵案,还强调对此案「印象特别深刻」,总算还给纪富仁清白。对照当初纪男在镜头前声泪俱下的场面,无疑是对警方办案的最大讽刺。

一般而言,嫌犯做出不实自白,不外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嫌犯企图误导检警办案,第二种则是遭到滥权取供,甚至刑求逼供,才会做出不实自白。纪富仁案明显属于后者

纪富仁在审理期间,就曾指控遭到警方刑求,逼他下跪向被害人认错,遭到警方强烈否认,事后调查也仅针对积压DNA鉴验报告、遗失证物部分处分相关官警

如今,「东海之狼」真相大白,当初承办官警是否对纪富仁不当取供,警方有必要给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