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母时有辨识力 精障女判18年

44岁林姓女子罹患思觉失调症殴打母亲致死,士林地院依伤害直系血亲亲属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本报资料照片

嘉义警案凶手患思觉失调症,一审获判无罪,舆论哗然。同样罹患思觉失调症的林姓留美女硕士,去年3月痛殴母亲致死,士林地方法院以她犯案时曾抽空倒垃圾、去精舍师父,甚至事后谎称有人送母亲返家,试图误导警方办案,认定行为时有辨识力、控制力,不予减刑,但没有杀人犯意,7日依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致死罪判刑18年,可上诉。

在押的林女,聆判时面无表情,得知判决结果后,声称因母亲的公司要停业,要缴房屋税、地价税,希望能获交保,还允诺会定时到警局报到、就医。审判长表示,将待合议庭评议后再决定,谕知还押看守所

表弟喊话 犯错就要罚

林女表弟说,犯错就要接受惩罚,若能以精障名义逃罪,那要法院干嘛。像最近新店随机杀人、铁警遭刺死案,凶手都宣称是精障,但不是每件杀人案都是精障者所犯。他说,表姊如果刑满出狱,家族不会照顾她,「法院若要治疗她一辈子,我没有意见」。

这起「弑母案」,起因林女对7旬母亲多所不满,去年3月1日,在天母住处推打、踩踏母亲,还用钝物殴打母亲背部,另猛掐母亲颈部致死。士院开庭时,林女表示,以为母亲只是昏过去睡着,她的律师主张林女患思觉失调症,且没有杀母动机,请求减刑。

残暴折磨母亲数小时

合议庭委托台大医院对林女做精神鉴定后,认为她在庭讯时,自承殴打母亲期间,曾外出倒垃圾、去精舍找师父,回家后继续殴打、踹母亲。

另合议庭也发现,林女曾碎玻璃放在屋内,让母亲脚受伤,无法逃离;加上林女在警讯时供称,有2个男子送母亲回家,怀疑是母亲返家前就已受伤,事后林坦承是编故事,因为害怕法官判刑才说谎。

合议庭因此认为林女「事先规画,犯后卸责」,显然犯罪时精神状况正常。考量林女不知感念母亲养育之恩,竟以残暴手法折磨母亲数小时,且犯后态度不佳,毫无悔意,但没有杀人的犯意,变更检察官起诉的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改依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致死罪判刑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