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副秘张雅屏发文宣 遭判2年10个月喊不公
▲国民党副秘书长张雅屏涉违反《选罢法》。(资料照/记者黄克翔摄)
国民党副秘书长、前屏东县党部主委张雅屏遭控在2014年九合一选举期间,以「潘安再世」等文宣攻击民进党籍县长候选人潘孟安,屏东地方法院一审以《选罢法》散播谣言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褫夺公权5年,可上诉。国民党中央党部发布新闻稿,抗议侦办过程遭受政治力干扰,张雅屏也说「有立场的正义,不是正义」。
国民党文传会表示,屏东县前县长曹启鸿曾与潘孟安拜会屏东地检署检察长张金涂,屏检立刻搜索、扣押文宣。新闻稿指出,而近来法院对于国民党的不实言论,大多是不起诉、无罪,但张雅屏案却遭到羁押、判刑等种种结果。
律师叶庆元认为,多位地方人士到庭证称潘孟安的绯闻,张雅屏并无诽谤或散布谣言;屏东县党部提出的合理质疑,应受到宪法言论自由保障,张雅屏制作文宣前已多方探询、查证,「该文宣品并非空穴来风」。
张雅屏表示,「有立场之正义,不是正义」,对于屏东地检署执法过程、屏东地方法院判决结果,他感到愤怒与失望。张雅屏强调,他希望自己是「中华民国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因为内容属实的选举文宣而被羁押、判刑的政治犯!」将会在收到判决书后,依法提出上诉,证明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