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犯國家安全法辯結 馬治薇不認罪朗讀「無罪聲明」盼還清白
无党籍桃园市第一选区立委参选人马治薇,被控收受陆资、提供我国政治舆情资料,依违反国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诉,桃园地院今午进行审理程序,13天前交保获释的马治薇对于检方起诉3项罪名均不认罪,并当庭朗读无罪声明,希望审判长还她清白,全案今日辩论终结并谕知8月7日下午4点30分宣判。
审判长针对马接受陆资资助要求说明,她坦承接受自称「冰姐、阿浩」的资助,表示对方事前没告知(资助)、没指定钱的用途,亦未表明资助金额多寡,一见面就塞钱给她,当审判长以为何收这笔钱,并以「无功不受禄」反问时,马静默一阵后,弱弱地说了句「就是赞助我个人使用啊」,审判长虽然觉得怪,但也不深究。
审判长再针对取得国会联络名册一事询问,她表示名册是警政时报公共关系组林姓副组长向立院议事处职员索取的,并非她假借报社名义拿取的。至于法院函询「中央各机关国会联络名册」是否列为秘密事项?行政院回复「非属公务机密文书」,有关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部分,辩护律师指,这份名册立院的所有民代、助理均持有,内页虽列有行动电话号码但未造成当事人损害。马也翻供,极力否认违反国家安全法、反渗透法及个人资料保护法。
马当庭朗读「无罪声名」为自己辩解,表示她的参选仓促且无基础,仅有赤诚之心,对于检察官指控她为中共介选、出卖国家机密,她表达严正抗议,认为不仅是对她人格污辱,也是政治扑杀;她说,冰姐等人是选前2年早认识的友人,不能因为对方是住在中国的「大陆人」就该背负原罪,希望审判长能还她清白,谕知无罪判决。
无党籍桃园市立委参选人马治薇今年初被控违反国家安全法等罪,桃园地院今午全案辩论终结,法官谕知8月7日宣判。图/桃园市选委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