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反向併購、換股!基亞董座張世忠獲不起訴 高檢發回續查

基亚生物科技公司董事长张世忠涉助持投的澳洲某公司免于下市,进行反向并购、换股及处分资产,涉违反证交法,因罪嫌不足不起诉,士检依职权声请再议,高检署今天发回续查。

士林地检署不起诉书指出,张世忠为基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也是澳洲上市公司ProgenPharmaceuticals Limited的大股东。Progen公司于民国88年间基亚公司成立时,以肝癌新药PI-88专利技术入股方式持有基亚公司股份,与基亚公司为技术合作及相互持股关系。

103年7月底,基亚公司肝癌新药PI-88第3期临床实验期中分析结果未达预期疗效,基亚公司股价下跌、总市值减少,Progen公司市值也因此减少;Progen公司连年亏损,恐遭澳洲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同时基亚公司面临筹资不易困境。

张世忠等人于103年底涉为使Progen公司免遭下市而受损,将某检测业务切割,安排由基亚公司子公司TBG公司反向并购Progen公司,使Progen公司取得基亚公司检测业务并继续于澳洲上市,也使Progen公司取得对外募资资格。

基亚公司董事会依会计师建议,决议通过由Progen公司新发行股份,以1:1的换股比例,交换TBG公司全部股份,使Progen公司得以借由持有TBG公司100%股份的方式,间接获得检验试剂的营业收入,并继续在澳洲上市。

法务部调查局获悉后认为,此不符合营业常规的交易,使基亚公司全体股东受有新台币9988万余元损失,另换股时贱价处分2项资产,使基亚公司受损失达9799万多元,涉违反证券交易法的非常规交易及特别背信罪,据此移送检方侦办。

检察官侦办后认为,TBG公司反向并购Progen公司后,欲以检测业务募资,即时处理2项亏损的资产,避免资金烧光,就市场投资人而言,未必是坏事,且Progen公司104年5月1日重讯明确揭露内容,当日股价无异常。

检方认为张世忠等人罪嫌不足,今年1月间处分不起诉,并依职权向台湾高等检察署声请再议。

高检署收文后认为,一审侦查有不完备之处,不起诉法律见解欠妥适,今天发回士检续行侦查。

去年检调约谈包括高端母公司基亚生技董事长张世忠(图)等10余名相关人士。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