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病了? 救护员张哲纲救路倒醉男挨告伤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消防局南势分队救护员张哲纲,今年5月份出勤时,协助倒在路边吴姓男子,对他施行「疼痛刺激」,对方回家后发现胸口疼痛、擦伤,竟然反告业务过失伤害。所幸板桥地检署调查后,认定是标准救护程序,裁定不起诉。

好心救人却收到传票,让张哲纲很无奈,认为这是必要的流程。他谈到,急救过程中,都有询问对方身体状况如何,或者哪里不舒服?甚至还问他的名字?但是都没有得到回应,就只有讲过「警察先生有人攻击我,且他还可以转过头来,看到我说『就是他』。」

事情发生在5月12日凌晨4时许,张哲纲到中和区景平路协助路倒的吴姓男子,当时为了确认他是因疾病昏倒,还是酒醉倒地,便进行2次疼痛刺激,也就是左手拳头握紧,用食指和中指关节摩擦胸部中间,在认定只是喝醉酒后,便交由到场的家属员警

没想到吴姓男子回家后,发现胸口有3公分大小擦伤,当晚冲到分队要求张哲纲负责,尽管解释是为了救他才做疼痛刺激,希望能谅解,但吴男9月份仍对救护员,提出涉嫌业务过失伤害告诉。检方裁定,一切合乎标准作业程序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