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捉襟见肘的长照财源应妥谋对策
台湾已属高龄社会,面对长期照顾需求不断增加,现行财务制度已形捉襟见肘,未来如何打造具稳定、成长、充足之多元化长照财源,将是新政府难以回避的重要课题。图/本报资料照片
台湾已属高龄社会,人口老化现象严重,老人照顾势必成为社会重要工作。面对长期照顾需求不断增加,现行财务制度已形捉襟见肘。未来如何打造具稳定、成长、充足之多元化长照财源,将是新政府难以回避的重要课题。我们也期待准卫福部长邱泰源能直面应对此一挑战。
依据国发会人口推估,我国65岁以上老人在2025年就达总人口的20%,正式迈入超高龄社会;且依据卫福部估计,届时失能老人人口将近百万人。在高龄化、少子化严重冲击下,长照财源面临巨大压力,未来应采税收制或保险制,或是兼容并蓄,都要禁得起时代考验。由于长照与年金、健保形成国民生活上的三大保障,且环环相扣,均属花钱的制度;其财源如何筹措?能否永续经营并兼及公平与效率?是否会拖累政府财政,均令人高度关心。
民进党政府于2017年推动「长期照顾十年计划2.0」,强调住宅养老与社区养老。依据长期照顾服务法第15条规定,设置特种基金,即「长照服务发展基金」,采取以税收为其财源,包括遗产税及赠与税率由10%调高至20%增加的收入、烟税调涨后增加的收入,再加上烟品健康捐、房地合一税扣除中央统筹分配后的余额,以及政府公务预算拨充等项目拼凑而成。
然而,具有机会税性质的遗赠税,以及具惩罚税性质的烟税及烟捐等,或具所得与财富上的一些重分配效果,却明显缺乏受益与付税的直接关联性。由于其财源稳定性、成长性、永续性均不高,「收入不够又不稳」始终成为「长照2.0」的隐患。相关税收既然无法支应日益成长的长照需求与开支,图谋编列公务预算来因应就势难避免,却必然排挤到其他公务支出的经费;若以举债方式来融通,更是债留子孙,有违世代正义原则。
检视准总统赖清德在选举公报上的政见,力推「长照3.0」,扩大长照服务涵盖率,增加重度失能者住宿式服务机构量能,提升相关补助至每月最高1.5万元等。在「长照2.0」下,由于重度失能住宿机构者之负担沉重,却并非制度着力对象,的确应予正视;然而「长照3.0」扩大服务量能,仍采取税收制,其具体财源何在?却欠缺明确规划。由于我国总税收占国内生产毛额(GDP)比率所呈现的租税负担率,低到只约13%、14%;若仍透过税收方式支应日益膨胀的长照支出,就必须相应大幅提高租税负担率。参酌先进国家经验,调高加值型营业税率(例如0.5%或1%)是一种经常被提及的方式,然政府总是缺乏提高税率筹措稳定财源的勇气。
其实,长照税收制采专款专用作法,一直有其问题存在。依据财政纪律法第7条规定,明定不得增订固定经费额度或比率保障,或将政府既定收入成立基金专款专用。可见前述长照服务法成立特种基金,实有违财政纪律法的精神,也与税收应该统收统支的财政基本原则相背离,进而形成将特定税收瓜分割据的态势,实在并不妥适。何况,以不确定、不稳定的机会性税收,支应具成长性的长照需求,明显违反财务稳健原则;而现行长照制度标榜「以支定收」的原则,在长照收入存在诸多问题下,执政当局不会觉得心虚?
长照财源采取税收制既然问题重重,改采或是搭配社会保险制,就有其必要性。社会保险具强制性,要求全民参加,可以避免在资讯不对称下之逆选择(adverse selection)问题;但道德危机(moral hazard)问题(包括轻忽健康照顾与贪小便宜等)很难避免,必须在制度设计上,要求合乎诱因机制。
进言之,长照保险制度若要避免现行全民健保制度因「道德危机」而产生滥用「公共资源」现象,就应该比照劳退新制,建立「照顾储蓄个人帐户制」,由被保险人、雇主、政府来共同分担保费缴纳与提存;至于经济弱势者的保费,则由政府帮忙缴纳,以一般税收来挹注,以期营造兼具公平与效率的长照保险制度。在此制度下,大凡长期照顾费用,均由长照保险来支付;经由被保险人的需求评估,核定被服务类型(包括居家式、社区式、机构式照顾)与服务密度,有效率的运用资源。
最后,期许即将上任的赖准总统,既然承诺要推「长照3.0」,应更具前瞻性的规划制度。尤其在财源配合上,应撇开政治上的成见,正视现行税收制下的种种隐忧,不须排斥长照由税收制走向保险制或混合制的可行性,以期建立可长可久的长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