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掏空遠航36億 張綱維判14年

远东航空公司董事长张纲维被控掏空资产,不法获利近卅六亿元,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多罪起诉,同案合作金库前董事长廖灿昌被控违法放贷给远航,依违反银行法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四年,昨判张有期徒刑十四年,廖获判无罪。

检方二○二○年七月起诉远航人员三人,张纲维除判十四年重罪,另判可易科罚金刑一年,未扣案犯罪所得卅二亿元没收;远航副董事长郑晴文判刑三年,判可易科罚金刑八月;远航协理陈建州判可易科罚金刑一年三月。

合作金库有七人被诉,除廖灿昌,前副总黄伯川、前协理陈世卿,及林文理、孙翊溱、吕明升、刘佩璇四名经办行员也全部无罪。可上诉。

远航因前董事长崔涌财务出现危机,向法院声请重整获准,张纲维明知自身无足够财力筹措或引进有效资金执行重整,却佯以名下桦福集团自有资金充裕、将挹注远航取得重整人资格,同时取得远航业务经营、财产管理处分权。

张纲维随后陈报不实重整计划及隐匿高利贷来源,完成增资获复航许可,再虚增营收美化财报以「转调桦壹款」名义侵占远航资金。

此外,远航二○一五年十月帐上已还清所有关系人代垫款,张纲维却将桦福关系人负债转给远航承受,由远航向合库台北分行贷款,将核贷款用以代偿桦福公司等关系人于安泰银行欠款约廿亿元。

检方查出,远航二○一五年底重整完成,隔年即出现财务赤字,张纲维为避免远航遭民航局裁罚致影响航权,将新北市淡水区「小坪顶」房地过户给远航承买「烂尾楼」,又令远航承受重大财损。

合议庭指出,张纲维以不法手段诈得远航重整的庞大利益,将远航资产充作私人金库,作为桦福集团资金操作之用,违背公司治理原则,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更未体认飞航大众运输特许事业负责人社会责任,依法重判。

至于合库人员全无罪部分,判决说,合库先评估担保品价值才决定承作贷款案,且已采取较保守估价方法,没有证据证明廖灿昌等人高估担保品,也没有检察官起诉所指「异常快速核贷」情形,廖灿昌未施压部属放款,判七人无罪。

张纲维侦查中、审判前期遭羁押禁见,二○二一年三月以一亿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期间张不断声请解除限境,今年七月再以照顾母亲、陪小孩为由声请解禁,法官认为张有强烈逃亡动机,已裁定张限境到明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