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廠商收賄款 屏東三地門鄉長交保、課員收押
屏检侦办三地门乡长曾有钦等3人,涉嫌泄漏乡内工程标案内容给特定厂商,进而收取贿款,检方向法院声押,屏东地院今天下午裁定曾有钦及韩姓秘书交保、周姓建设课员收押。
屏东地方检察署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曾有钦在民国111年12月25日担任三地门乡长迄今,与韩姓秘书及周姓建设课员,泄漏乡内工程标案的预算金额及内容给特定厂商,进而向厂商收取贿款;目前韩姓秘书已退休、周姓建设课员也已不在职。
屏检提到,曾有钦与韩姓秘书身为乡公所监督采购案件人员,竟由韩姓秘书陆续向友人借用土木包工业名义承包乡公所工程,从中获取不法利益。
屏检指出,曾有钦明知依「屏东县政府公务车辆管理及使用要点」规定,公务车只限公务使用,竟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去年8月至今年6月止,驾驶公务车做私人用途达30多次。
屏检昨天发动搜索,同步传唤涉案犯罪嫌疑人,经检察官复讯后,认为3人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行为期约、收受贿赂,及刑法泄漏国防以外应秘密、行使业务上登载不实文书等罪嫌,有逃亡、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证人之虞,有羁押原因及必要性,今天凌晨向屏东地院声请羁押禁见。
屏东地方法院于今天下午裁定周姓建设课员羁押禁见、曾有钦及韩姓秘书分别以新台币15万及10万元交保。
屏东地方法院检察署。记者陈弘逸/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