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保樹木成「催命符」 護樹團體抗議

台北市木栅路一段238巷内的老宅近年建商以危老都更开发,建商砍周边老树,遭居民抗议。图/读者提供

台北市木栅路一处危老都更案,护树团体为老树申请保护两度遭驳回,期间建商出动机具,砍倒2棵大树,护树团体昨到场抗议,认为申保期间老树应有临时身分,否则反成「催命符」。文化局回应,勘查认为遭砍树木未达树保标准,非属受保树木,必须尊重私有财产处分。

筑树小丘护树工作室王小姐说,这栋位于木栅路1段的老宅建于1950年,当年屋主种下许多树木,如今绿荫葱葱,成了生态廊带,其中2棵为受保树木。

王小姐说,因建商买下以危老都更案重建,为了保护其余珍贵树木,她与居民找到当年植树的屋主、历史文件等,两度递件给文化局申请保护,都遭驳回,就在这段期间,上月23日建商声称修缮屋顶,却派出大型机具到场,硬生生砍了2棵树,受保护的树木根部也遭机具重压,文化局、居民和警察到场都无法阻止。

台湾树人会秘书长潘翰疆表示,老树申保审议时就应有临时受保身分,且驳回程序没有白纸黑字,是黑箱作业。

文化局表示,当天获报后派员现勘,发现受保护的2棵树木未受伤害,只有外围1棵受保护的芒果树被倒塌的围墙砖块堆积,影响生长,将依规定裁罚。

文化局说,民众两度申保都依北市树保条例并且交由树保干事会议充分讨论,因资料无法证明该树存续达50年,确认不认列。

文化局说,北市自治条例没有临时受保护树木的机制,但采现地量测,若达标即刻受保护,相关会议纪录都在官网公开,并无隐匿或黑箱作业的可能。

文化局强调,受保护树木如果定植于私人土地上,为私人产权并由所有权人管理维护,受树保自治条例监督管控,必要时文化局得进入勘查,而非属受保树木,公部门尊重民众对私有财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