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证并列台罗拼音? 内政部:若政策决定会配合修正

▲台湾闽南语羅马字拼音方案。(图/取自维基百科)

文/中央社

内政部务会报今天(21日)通过姓名条例施行细则,增订原住民名字可单列原住民族文字。身分证是否能并列台语罗马字拼音,内政部说,涉及台语文化推动、书写系统、姓名登记等事项,若政策决定会配合修正。

内政部务会报今天通过「姓名条例施行细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内政部简任视察郭凯迪在会后记者会指出,这次修法主要因应5月29日公布修正的姓名条例中,增订原住民名字可单列原住民族文字,以及由原住民族委员会调查确认原住民族传统姓名文化惯俗,再由内政部会同原住民族委员会订定指引。

内政部表示,因此在姓名条例施行细中,增订台湾原住民族应依「指引」取用传统姓名,以及户政事务所依「指引」受理原住民族基于文化惯俗改名等作业规范。

内政部说,这次修正姓名条例施行细则,明定原住民族取用传统姓名应依指引申报,或以原住民文字登记者,也应使用原住民族语言书写系统所列文字及符号;为利实务执行,明定若原住民族依姓名条例基于文化惯俗改名,且指引已明确规范该族的改名文化惯俗,如雅美族依其亲随子名制文化惯俗申请改名,户政机关得据以审认,当事人无庸提证。

内政部表示,至于其他原住民族确有改名文化惯俗而未列入指引者,应由原民会或原住民族事务单位出具证明文件。为利地方户政人员熟悉户政法令,内政部每年都应办理教育训练,包含原住民取用传统姓名文化惯俗等课程内容,这次修正规定将纳入课程,以强化户政人员专业知能。

内政部说,此外,也增订台湾原住民族传统姓名变更为汉人姓名申请事项,并配合新修正的「姓名条例」调整相关文字,如「台湾原住民」修正为「台湾原住民族」,还有原住民使用的「罗马拼音」文字修正为「原住民族文字」。

媒体询问,有学者希望原住民族文字外,也能并列台湾台语罗马字拼音(台罗)。户政司长陈永智表示,台语拼音并不是姓名条例规定使用的文字,是否并列在身分证上,涉及台语文化推动、台语书写系统、姓名登记等事项,需要由国家发展语言法及施行细则所规定的相关权责机关共同研商;如果有政策决定,就会配合修正姓名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