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位身分证外包泄个资? 内政部: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
关于媒体报导,质疑中央印制厂未经公开招标程序,即取得印制数位身分识别证(New eID)标案一事,内政部郑重澄清,数位身分识别证委托中央印制厂印制,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
内政部表示,依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1项第2款规定,机关办理公告金额以上之采购,属专属权利、独家制造或供应、艺术品、秘密咨询,无其他合适之替代标的者,得采限制性招标。基于严谨、安全控管国民身分证制作,将New eID以限制性招标委托中央印制厂印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内政部指出,国民身分证为民众至关重要基础证件,又为外交部核发护照及其他公务机关、民间机构受理民众申请案件、核发各类证照审核身分依据,其真伪与否,涉及人民权益、金融秩序、社会治安与国家安全甚钜,其安全控管与中华民国晶片护照同等重要。
内政部提到,国民身分证制作的严谨程度,亦关系到我国在国际上免签证待遇,鉴于新身分证攸关国家安全及国际形象,其印制事宜,非属一般印刷品。
内政部强调,我国现行纸本国民身分证空白证、钞票及晶片护照等政府安全文件,均由中央银行内部单位-中央印制厂独家制造与供应,该厂拥有多项防伪专利技术,于防伪印刷领域耕耘70余年,且其场域安全,具承制国家等级文件经验及安全管控能力等条件。
▲集中制卡之安全优势。(图/内政部提供)
内政部指出,国际间许多国家如德国、法国身分证明文件均由国家级印制厂承制,因此,有关New eID的印制案,依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1项第2款规定,采限制性招标委由该厂承作,一切招标程序均依政府采购法规定办理。
内政部说明,New eID采集中制卡方式,并规划严格管制的安全制发场地,系统采封闭式作业,并在内政部监督管理下由中央印制厂专责人员进行印制、品检、包装等工作,又该厂人员为国营事业员工,受相关法规之拘束,更能保障民众个人资料安全。
内政部重申,New eID之制发涉及制卡面及系统面,制卡部分,因考量场域、人员掌控、防伪技术、个人资料保护等上揭安全因素,故依政府采购法之限制性招标规定,于108年6月14日委由中央印制厂办理空白卡片及印制采购事宜。
▲内政部强调,保障民众个资安全。(图/内政部提供)
内政部提到,相关制卡作业仍需依细部规划案结果办理,至系统建置事宜将俟完成细部规划内容后,预计108年10月起至109年9月办理招标及系统建置开发工作,109年10月开始发行作业。
内政部表示,中央印制厂仅系负责New eID之印制作业,中央印制厂为使New eID空白卡及制卡设备等招标作业公开化及透明化,参照「公共工程招标文件公开阅览制度实施要点」规定,于108年8月26日将招标文件登载于政府电子采购网,公开阅览征求厂商或民众意见,阅览期间自8月26日至8月30日止。
最后,内政部强调,若对中央印制厂招标文件之相关意见,可于9月4日前提出,中央印制厂预定于9月5日办理公开说明会听取厂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