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冈工厂偷抽地下水 危及国道4号

台中水利局查获神冈一家工厂私凿水井抽取地下水,20天以来至少百辆水车载走2千吨。(台中市水利局提供/王文吉台中传真)

水情吃紧,中央实施「供5停2」分区限水,画入乙区的神冈区一家工厂却违法抽取地下水,连月以来水车进出至少百趟,台中市水利局6日接获检举,立即派员稽查,确认业者私凿水井并抽取地下水,依《水利法》裁处每日12000元、至今累计开罚48000元,后续将以窃水罪移送法办

地点隐密 称仅供好友使用

违法抽取地下水的工厂位于国道4号高架桥旁,附近居民表示,从宣布分区供水之后,每天都有大型水车进入厂内载水,估计20天至少上百辆水车进出,怀疑业者从早到晚无限制抽取,并违法卖水,不但会让农民抽不到水灌溉,甚至危及国道4号高架桥墩安全。

被检举违法抽取地下水的水井位在工厂后方,地点相当隐密,除装有水表外,取水水管特地加高并延伸到门口,似乎是为方便水车加水。昨一早又有水车开到厂区,疑似要来载水,但司机一看见媒体镜头,随即掉头离去。

业者否认卖水,强调仅供好朋友使用,至于大量抽取地下水会造成地层下陷,他反驳「地层下陷要好几年以后了!」还喊冤说「我买工厂时就有水井了,不清楚前地主有无申请,水利局来稽查才知不合法。」并强调附近很多人都凿井抽地下水,不是只有自己。

累罚48000元 再犯移送法办

水利局6日派员查勘,确认该口水井并未取得水权,且有抽取地下水情形,因违规事实明确,即依水利法第93条擅行取水规定,对行为人每日处新台币12000元罚缓,6日至今累计开罚48000元,若发现再行取水,将以窃水罪移送法办。

水利局表示,凿井取用地下水只限依法申请的水井,为因应旱象,水利局依据旱灾中央应变中心第9次工作会报决议公告本市合法地下水(一般水)水权人不受所领水权状登载事项用水范围及引用水量限制,如未经申请抽取地下水属违法行为,呼吁民众不要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