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室纠出20人次「未落实」性侵案加害人查访 宜警局:已检讨改进

宜兰县警察局员警未依规定办理性侵害案件列管的加害人查访,遭监察院宜兰审计室纠正后,县警局全面清查近4年来查访情形,共有20人次未落实,今年各记申诫处分。(吴佩蓉摄)

宜兰县警察局员警未依规定办理性侵害案件列管的加害人查访,遭监察院宜兰审计室纠正后,县警局全面清查近4年来查访情形,共有20人次未落实,今年各记申诫处分,除惩处外,并函请各分局检讨改进,并要求每月15日前完成查访及注记。

宜兰审计室今(12日)至县议会报告112年度宜兰县总决算审核报告,在稽查违失部分,今年1月至6月30日,经通知各机关查明处理并处分违失案件有2件,分别是卫生局办理头城卫生所日间照顾服务复健器材及相关设备采购审标过程疏失案,及县警局办理性侵害案件列管加害人查访作业案,2件共处分22人次。

县议员陈文昌询问,请审计室可否详细说明县警局的案件;审计室主任陆冠圣表示,去年度审计报告已对未依规定查访性侵案件列管的加害人提出纠正,县警局今年才作成处分,故补充说明。

根据去年度审计报告,宜县111年度列管性侵加害人151人,经分级中高再犯9人、中低再犯124人,尚未评估18人;对于县警局规画的查访密度,中高再犯危险者每周至少1次,中低以下每月至少1次。

宜兰审计室抽查各分局列管案件31案,其中有5案属中低再犯,长达半年未查访;1案属中高再犯,未每周查访;另25案均未按月查访,显示县警局根本未落实查访工作。

县警局表示,去年被审计室纠正后,已全面清查107年至111年度员警查访情形,并依规定惩处20人次,同时要求各分局每月15日前完成查访工作及注记,若家防官每月20日前逐案审核,未查访或注记者,由警局函文分局检讨改进,现均有依规定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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