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脚踢椅子」当开枪!女警控同事杀人未遂 自己反吃官司惨了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捷运警察队。(图 / 翻摄自Google Maps)

台北市捷运警察一名许姓员警,因见值班台椅子离桌子太远,于是以脚轻踢桌子,想着借此「归位」,未料张姓女员警却因此控告她杀人未遂,甚至透过脸书发文狂酸。台北地院审理,认许员当下的确伸脚踢椅子,不过纵观整段过程却未与张有任何接触,为此判张员滥用司法资源,须赔6000元;另台湾高等法院认定她故意侵害许的名誉权,驳回上诉。

判决指出,许员于2022年8月18日清晨时分,当时因见值班台椅子离桌子太远,于是伸脚轻踢椅子,以此归位向值班台靠拢,椅子并未碰到任何人,未料张员却向副分队长、分队长控告她杀人未遂,事后张员还向大同警分局提出刑事告诉,并透过脸书发文酸许员。许员为此饱受困扰,后认其名誉权遭受侵害,愤而提告求偿。

对此,张员则称过去与许员已有多次纠纷、也曾屡次遭到挑衅,而她当下正背对着许员量体温,因此许踢椅子的动作导致她受到惊吓,认定该举动如同遭他人背后开枪攻击一样有生命危险,于是控告许员杀人未遂,而此。她也强调,透过脸书发文,仅仅是为抒发、分享心情,并不知道有人会看,

北院民事庭勘验监视画面,确认许员当下的确伸脚踢椅子,不过纵观整段过程,却未与张的身体有任何接触,显见并无任何死亡危险性。法官审酌,张为任职35年的员警,应有知识判断「伸脚踢椅子」难以「遭他人自背后开枪」相提并论,却因此提告杀人未遂,已逾越合理行事权利范畴,判张须赔6000元。

至于张员所控告「杀人未遂」,台北地院审理,张员提出与许员过去有嫌隙而屡遭对方挑衅,但此已为许员否认,且张也未有提出证据、难认属实,因此予以不起诉处分。对此,张员不服上诉,坚称自己为受害者,并无道理需要赔偿。

高院审酌,许员伸脚踢椅子的动作无法构成杀人罪,但她却为张女提告、散布不实言论进而名誉受损,精神上必定饱受困扰,为此认张赔偿6000元是于合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