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斗殴 挨打反成杀人未遂?主嫌拿画面控警抢绩效
高雄市苓雅区福德路一家KTV外,1年多前发生斗殴事件,当时警方大动作召开记者会说抓到斗殴的一帮人,全案不但以组织犯罪移送,萧姓主嫌还多了一条杀人未遂罪嫌,萧男出示一段影带指控警方抢绩效,自己当时赤裸上身,没有拿武器,明明是被对方殴打的被害人却成了嫌犯,让他这一年多来,法院是跑不停。
「这是他们的人,他们开始拿武器,就是他们都拿武器。」萧姓男子提供一段监视器画面,指着画面中赤裸上身的人就是自己,当时被对方追打,而且对方各个都有拿武器,不是棍子就是旗杆,而自己根本就是什么东西都没拿,完全是处挨打地位,但没想到警方侦办后,竟然以组织犯罪条例及杀人未遂罪嫌移送。
103年9月间,警方为了这件事召开记者会,摄影记者在移送过程中拍到他们的画面,经过一年多后,萧姓男子拿着这段画面要来反控警方,萧男说,「我手上没有拿任何武器,可是在警方的笔录上面,就说我有拿刀械,而且是由上往下重击,而且当初录影带也逐渐显示出来,我们是被殴打的,而且我们是以少敌多。」
当时高市苓雅分局侦查队长李明达说,「在厕所里面,也是因为仗着人多,看对方不顺眼就出手殴打。」不过,萧姓男子说,当时根本就是对方要打女孩子,他出言帮忙惹恼对方,造成对方人马追打他,萧男表示,「你们警方是因为要业绩,还是说需要什么压力,结果我们必须背负这个污名。」
面对萧姓男子的指控,侦办的侦查队提供另一个角度画面,只看到萧男的确有在里头,可是现场根本是一场混战,谁是谁的人马,说实在真的很难分得清楚,但为何会被以杀人未遂罪嫌移送?李明达解释,「嫌疑人就直接朝他头部打,造成他马上就倒地,后来那个检察官就依据这个给他起诉。」
事隔一年半多,这起案件已经在地方法院审理当中,也开了两次庭,萧姓男子说现在已经跟律师讨论确定要对当时承办的员警提告,事实的真相是什么,就只能靠司法来厘清。(新闻来源:东森新闻)
▼ 男子决定提告警方,真相待法院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