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控同事「殺人未遂」遭認證濫用司法資源 判賠6000元
台北市捷运警察队许姓警员见值班台椅子离桌子太远,伸脚踢回,却被张姓女警员控告杀人未遂,她还在脸书上贴文暗喻许杀人不成;许认为名誉受损,提告求偿8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勘验监视器画面,发现椅子根本没接触女警身体,批张女滥用司法资源,判赔6000元;台湾高等法院认定她故意不法侵害许的名誉权,驳回上诉确定。
许与张女先前皆任职于捷运警察队第二分队,但张女已退休。张女控许杀人未遂,台北地检署指滚轮椅很难被视为杀人凶器,处分不起诉。
许姓警员表示,2022年8月18日清晨7点50分,他见值班台的椅子离桌子太远,想让椅子归位,便用脚踢了下椅子、让椅子靠向值班台,但张姓女同事却向副分队长、分队长投诉他杀人未遂,当日更向北市警大同分局提告,还在脸书上公开贴文,他身心受创。许为此就医,他认为名誉权遭侵害,提告求偿。
张姓女警辩称当时正在量体温,许从她背后踢椅子是想伤害她,提杀人未遂告诉「只是想让他冷静下来」,并以自己就医多年为由,解释脸书贴文只是「抒发心情」。
北院民事庭勘验监视录影,发现张女和椅子没有任何碰触,她也没受伤、流血,且椅子仅移动一下子就停住,张女根本没有死伤危险。北院认为张女身为执法的警察,应该有智识判断当时生命有无危险,却以「椅子移动」就告人杀人未遂,逾越合理行使权利范畴,且不实影射许犯杀人罪,许求偿有理。
北院审酌许先在张女背后踢椅子,又在她背后拍打铁柜,造成她心理压力而被视为挑衅,态度也非友善,许虽求偿8万元,仅判张女赔偿6000元。
张女不服气,上诉称两人因合会而有纠纷,她被人从后面踢椅子,就像是「遭他人自背后开枪攻击一样」,她是受害者,没有道理要赔偿。
高院认为客观上来看,许踢椅子不可能构成杀人罪,他却因张女提告、贴文散布不实言论而损毁名誉,且精神上势必痛苦。高院指张姓女警故意用提告来侵害许的名誉权,让他接受内部调查和刑事传唤,许饱受众人质疑、影响职业形象,女警赔偿6000元合理。
法官认为张女身为警务执法人员,应有智识程度判断当时有无受到生命危险。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