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二項皆不符 和平新生天橋6位委員認定非文資

台北市「新生和平」人行天桥已完成文化资产现场勘查,不具文资价值,将从今天开始施工拆除。记者曾学仁/摄影

台北市和平新生天桥即将拆除,反对拆除方在11月依文化景观、纪念建筑提报文资,文化局今天表示,会勘视察后,6位文资委员皆认为天桥不具文资价值。此外,有关公有建筑50年的文资评估,知情人士也说,同样需要由文资委员评估判断。

文化局表示,反对方的民团分别以「文化景观」及「纪念建筑」申请保存新生和平新生天桥,当中,「文化景观」呈现人类与自然环境互动的定着地景,能够反映出土地永续利用的特殊技术、特定模式,或能实质呈现特定产业生活与周边环境关系。

「纪念建筑」则是要符合历史、文化、艺术等具有重要贡献的人物相关,且其重要贡献与建造物及附属设施具高度关联者,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等文化价值,应予保存。

不过,文化局表示,6位文资委员分别依照上述条件审查,皆认为不符合文资法及相关法规所列的指定登录基准,此外,文资委员也依照相关法规及自身专业,评估天桥的文化资产价值潜力,评估不具潜力,不予列册追踪。

知情人士表示,和平新生天桥42年,其实任何要登录纪念建筑、历史建筑、古迹都没有年限的限制,虽然法规有一条提及,公有建造物及附属设施群自建造物与建完工超过50年者,先由主管机关进行文资产值评估,但同样要由文资委员去审订是否符合资格才能准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