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589家融资租赁企业退出行业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周妙妙 深圳报道

5月30日,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获悉,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两份公告称,深圳有1310家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期间,589家融资租赁公司退出融资租赁行业。

《2024年第一季度中国租赁业发展报告》显示,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子公司、港澳台当地租赁企业和收购海外的公司,包括一些地区监管部门列入失联或经营异常名单的企业、不含已正式退出市场的企业)总数约为8791家。

自原银保监会在四年前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后,各地加速清理“空壳”、“失联”企业。其中,深圳自2020年开展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多次开展非现场系统核查和实地核查,并公示疑似失联、疑似空壳企业名单以及非正常经营类企业名单。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梳理,深圳“清出”融资租赁企业的大致工作流程是,企业开展自查,在相关系统填报基本情况和相关经营数据等并上传相关材料;随后机构对相关材料进行筛查;再通过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金融安全大数据监管平台、前海鹰眼系统,对深圳市存量融资租赁企业进行非现场风险核查。

基于企业自查、机构筛查和非现场系统核查形成的企业名录,再按照“22号文”将企业划分为疑似失联、疑似空壳和违法违规经营类企业名单;并通过实地核查等进一步核查;之后,将疑似失联、疑似空壳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内企业有一定“免死期”,可在公示后1个月内提交相关材料自证。

名单会在公示结束后再根据申诉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形成非正常经营类企业名单、待合规整改名单和监管“白名单”。所谓非正常经营类企业主要就是指“失联”和“空壳”等经营异常的融资租赁公司。

而“出清”方式主要是“改名换姓变赛道”、“自愿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三种。

其中,前两种适用于未按规定报送年报、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将其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劝导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和业务范围或自愿注销;对于满足相关条件的,则予以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