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自行吸收拆招牌成本 柯文哲:未来要收取费用
台北市长柯文哲24日主持公安会报,其中建管处表示,若民众检举有违规广告招牌、招牌摇摇欲坠等情况,会派人去拆,但并不会跟民众收费。但《台北市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通过后,就可研议施行细节,有法源依据收取拆除费用。柯文哲也表示,民众不想自己拆招牌,就打电话叫市府拆,这部分应该要收费。
柯文哲出席 「台北市政府维护公共安全督导会报」时,会中谈到有关拆除废弃招牌一事,柯说,有许多民众不想自己拆招牌,就打电话要求政府去拆,「还三更半夜叫你去拆」,但成本费用却是政府负担。他希望建管处尽速拟定收费机制,与「受不了中华民国美学」的北门招牌问题一起解决。
▼北门后面大楼的招牌曾被柯文哲批评「受不了中华民国美学」。(图/本报照)
建管处发言人洪德豪表示,目前几乎每天都有排拆广告物,一天约略10件。违规广告、不符尺寸,或者有造成公安疑虑的招牌,会先要求店家改善,如果不改善会依照《建筑法》罚4万到20万,并强制拆除。洪德豪也强调,由于过去并没有向民众收取费用的法源依据,目前市府通过台北市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后,会拟施行细则修正草案,向民众商家收取强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