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1979年告台湾同胞书(戚嘉林)

1979年元旦,中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中时档案照)

1979年1月1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示了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政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呼吁两岸就结束军事对峙状态进行商谈。表示在解决统一问题时,会尊重台海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

同时指出台湾当局也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台湾独立,这是两岸共同的立场,合作的基础。希望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按触,互通讯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学术文化体育工艺观摩: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

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长徐向前也发表声明,宣布从1979年1月1日起,停止对大金门、小金门、大胆、二胆等岛屿的炮击。

1981年8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台湾、香港知名人士傅朝枢时,进一步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对台湾的政策。他说:我们要力求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但是也不能排除在某种情况下被迫使用武力。他指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可以采取独特的模式,社会制度不变,台湾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外国资本不动,台湾可以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一个区,还保持它原有的制度、生活方式。即使武力统一,台湾的现状也可以不变。他希望台湾的一些领导人把眼界放宽一点,放远一点。统一中国是中华民族的希望。

1981年9月30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谈话,进一步闻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9条方针:

1、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陷于分裂的不幸局面,我们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双力可先派人接触,充分交软意见。2、我们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3、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

4、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5、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6、台湾地方财政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

7、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来去自由。8、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9、统一祖国,人人有责。我们热诚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是。

叶剑英与邓小平合影。(中时报系档案照片)

9条方针的提出,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和平统一祖国的诚意,其中已经蕴涵了一国两制的基本构想。10月9日,北京举行纪念辛亥革命70周年大会。胡耀邦在会上发表讲话,他说: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这个问题要由海峡两岸的领导人和人民来解决。历史上国共两党已经有过两次合作,实现了北伐和抗日的大业,有力地促进了民族的进步。他提议为建设统一的国家而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

同时以中国共产党负责人的身分,邀请蒋经国、宋美龄、何应钦等回大陆和故乡看看。他呼吁两岸中国人学习孙中山先生遗训,实现和平统一,振兴中华在发表上述对台方针的同时,中共中央还进一步落实了在大陆的台湾同胞和去台人员亲属的政策。释放了4200多名在押的原国民党县团以下党政军特人员,给予他们政治权利,并作了妥善安置。

1981年12月,全国台湾同胞首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宣告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成立。

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就叶剑英关于台湾的谈话指出: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在国家实现统一的大前提下,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平统一,一国两制」,这就是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提出,标志者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解决台湾问题的灵活与进步,两岸关系出现了和缓的局面。为后来两岸关系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作者为统一联盟党主席)

【戚嘉林专栏每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