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李登辉力阻两岸强势经贸关系(戚嘉林)

1994年2月13日李登辉总统在印尼、泰国的度假之旅中,除了打高尔夫球外,并深入了解东南亚国家文化各方面的发展。(林少岩摄)

1979年1月1日,中国大陆宣布停止炮击金门等岛,实施和平统一台湾的政策,并呼吁两岸发展贸易,进行经济交流。中国大陆外经贸部并于同(1979)年5月颁布《关于开展对台湾地区贸易的暂行规定》,视两岸贸易是「台湾回归祖国过渡期间的贸易」,从而开启两岸贸易之门。当时,在法律上,台湾仍禁止两岸贸易,台湾商人(以下简称台商)乃透过香港间接地与中国大陆进行贸易。据统计,台湾经由对香港进出口而与中国大陆的贸易金额,1979年时为0.78亿美元,但1986年时已增至9.56亿美元。

面对两岸如此强势成长的经贸关系,李登辉政府难以遏制,此时适值东南亚各国正发展经济,需资金孔亟,1993年,李登辉政府制定「南向政策」,并提出《加强对东南亚地区经济投资纲领》,鼓励台商向东南亚地区(例如菲律宾、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与印度尼西亚)投资。也就是以避免台商投资过于聚集中国大陆为由,以鼓励台商赴东南亚投资的方式,稀释台商赴中国大陆的比重,迂回地间接遏阻两岸经贸的快速发展。

然而1997年,东南亚地区爆发金融危机,曾响应政府号召赴东南亚的投资者,损失惨重,致台商对东南亚的投资意愿衰退。接着,1999年印度尼西亚又发生排华暴动,使得赴印尼投资的台商更是大幅衰退;另一方面,早在1988年7月3日,中国大陆即宣布对台湾同胞实施优惠政策,鼓励台湾同胞(简称台胞)赴中国大陆投资,或与中国大陆贸易。1994年3月5日,中国大陆更进一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也就是说,中国大陆对台商投资的优惠,从行政层次提升至法律的层面。当时,两岸的间接贸易与台商对中国大陆的投资,不断地持续增加。据统计,1994年时两岸贸易总额己达178.8亿美元,但1996年时更增加至237.9亿美元,3年间增加33%。此外,1994~1996年间,台商对中国大陆的投资,也自9.6亿美元增至12.3亿美元,增幅亦达27.8%。很显然地,李登辉政府所提出的「南向政策」,仍无法遏阻两岸贸易的持续快速发展。

面对21世纪,为持续追求台湾的经济成长,为因应台湾本身经济结构上的变化,例如科技产业及专业服务取代传统产业的转变。国际经济情势区城化,例如亚太地区经济的快速成长与迈向自然盘合的趋势,尤其是两岸经贸情势的变化,行政院于1995年1月15日核定「发展台湾成为亚太营运中心计划」。

就企业层面而言,以吸引台湾企业与外资企业以台湾作为据点,从事投资并开发经营亚太地区,包括东南亚及大陆市场。就总体经济层面而言,则是以加速推动台湾自由化的环境,吸引世界各国的厂商以台湾作为根据地,发展其与亚太各成员国间全方位的经贸关系,使台湾担负先进国家与开发中国家间经济「中继者」 角色。在当时的政治氛围下,不可言喻的目标,就是藉台湾与中国大陆同文同种之利,扮演西方先进经济与大陆经济快速崛起经济体的媒介角色,其具体规画是使台湾成为

亚太的制造中心、海运转运中心、航空转运中心、金融中心、电信中心、媒体中心。

当时,台湾以其所累积的国际贸易丰富经验、专业商业知识人才加工出口业的高效率作业,及已建立的全球营销网络,地理位置介于东北亚与东南亚之间,尤其是同文同种的巨大无形资产等因素为后盾等因素,无论是自己本岛企业的进军大陆市场,或是扮演西方商界进入大陆市场的「中继者」角色,其经济前景无可限量。故此一政策,可说是继「十大建设」后,1990年代台湾当局最有远见最有魄力的政策,但因后续李登辉的「戒急用忍」政策而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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