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清廷如果能与郑芝龙合作──狼烟未烬(一)
1633年郑芝龙与荷兰人料罗湾海战图。(图/姚开阳绘制)
编按:土木工程博士蔡荣根,以师友和自己的生命故事为经,以变迁的时代和动人的情节为纬,书写一部课本上没教的民国简史。《狼烟未烬》由墨言文化出版,史话专栏今起节选刊登。
17世纪初明朝天启年间,荷兰人就来到台湾海峡这片海域,并占领台湾,做为对中国和日本贸易的据点,但此时西太平洋最强大的武装海商集团,并不是当时的海上霸主荷兰东印度公司。与加勒比亚海盗齐名于欧洲航海史上的郑芝龙(小名一官,Iquan)率领千余艘船舰和数万徒众,在明朝「片板不许下海,寸货不许入番」的海禁政策下,借由走私垄断了北至江苏吴淞口,南到广州的海上贸易。
1628年(明崇祯元年),郑芝龙以武力胁迫朝廷招抚,此后海禁形同虚设,旗帜鲜明戈甲坚利,满载中外货物商品和白银的郑氏武装船队,巡弋于中国沿海、南海和东南亚各地之间,荷兰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英国人、阿拉伯人和日本人都是他的生意伙伴。
此时大明王朝气数将尽,郑氏海商王国俨然成为一个海上割据政权,不但垄断了中国对外贸易,而且中外船舰必须缴交保护费并悬挂郑氏令旗,否则没收其财货,如果悬挂令旗的船只被劫,则赔偿其损失。17世纪的红顶海盗郑芝龙不只做国际贸易,也是现代保险业的先驱。
郑氏的垄断,使得也想独占中国与欧洲之间丝绸、瓷器贸易的荷兰东印度公司陷入困境。1633年(明崇祯6年)7月12日,荷兰台湾长官普特曼斯(Hans Putmans)联合郑芝龙的宿敌刘香等海盗,突击郑芝龙停泊在厦门港内的船队,击沉及击毁郑军船舰40余艘。愤怒的郑芝龙立即反击,7至10月双方在金厦海域连续多次交火。
1633年10月22日,隆隆的炮声划破了金门的清晨,郑荷双方主力在金门岛东南方的料罗湾展开决战。郑芝龙亲率50艘配备有英国火炮的戎克战舰,及100余艘满载硫磺硝石和稻草的火船;荷兰东印度公司方面,主力是9艘盖伦舰,及刘香等的50多艘海盗船。尽管荷兰的战舰和火炮比较精良,但郑芝龙凭着数量的优势,在战舰火炮掩护下,百余条火船蜂拥而上搭钩点火,刹那间将料罗湾海面点燃成一片火海。激战结果,5艘荷舰被击沉或烧毁,50艘海盗船全军覆没在料罗湾的波涛里,荷兰及刘香等部众死伤惨重,百余荷兰人被俘虏。郑芝龙部则仅3艘船受创,阵亡及受伤人数分别为86人及132人。
经此一役,荷兰东印度公司放弃以武力垄断中国对外贸易的念头,而郑芝龙在战后对荷兰方面善意回应,不杀荷俘且对中国的损失丝毫不要求赔偿,东印度公司还得到了郑芝龙方面稳定的供货保证,荷兰人因此放弃与刘香的合作,失去荷兰人支持的刘香则于1635年被郑芝龙歼灭。
郑芝龙海商集团能够建立强大的海上武装力量,牢牢控制着中国沿海乃至东南亚海域的贸易霸权,倚靠的是海外贸易的丰厚利润。有别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土地──农业经济模式,郑芝龙走的是与当时欧洲列强完全相同的海洋──商业经济路线。
1644年清军入关,大明王朝覆灭。当惯了红顶海盗的郑芝龙,打着加官晋爵的如意算盘被清廷诱降后挟往北京。历史无法重来,设想清廷如果能与郑芝龙合作,古老中国应该不会自外于欧洲工业革命后的科技进步历程,也不会有两百年后鸦片战争及其后一连串的屈辱。
【未完待续】
本文节选自《狼烟未烬》,作者:蔡荣根,墨言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