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檢大動作調查 蕭景田涉行賄案追加起訴16人…13人是現任里長

国民党前中常委萧景田,为求台北市议员林杏儿当选,涉行贿买票,士林地检署大动作调查士林、北投区里长提名名单中30多位候选人,首波已起诉萧景田、曾繁川及9名里长候选人,此第二波依「有投票权人收受贿赂罪」追加起诉16名里长候选人,其中13人为现任里长。

此案士检首波起诉前中常委萧景田、台北市第一选区党部执行长,及9名里长候选人共11人,此次第二波追加起诉共16人,共计起诉25名里长候选人。

追加起诉16人名单:北投区部分,永欣里长潘万生、吉利里长刘序刚、稻香里长候选人张义博(未当选)、泉源里长陈志成、永明里长何丽玲、荣华里长何汉清、湖山里长李秋霞、振华里长郭崇仪、中和里长黄景煌、秀山里长陈寿彭、清江里长李炳廉;士林区部分,福德里长候选人杨锦宗(未当选)、天和里长候选人庄福来(未当选)、东山里长陈文贤、三玉里长罗志杰、兰雅里长万天荣。

士检调查,萧景田、曾繁川认为林杏儿选情不佳,有落选之余,为求其当选,涉嫌在2022年11月21日至23日间,由曾繁川规划走访名单,再透过林的竞选总部李姓志工,征得林的郭姓前夫同意,驾驶公司车搭载萧景田、曾繁川走访里长候选人。

士检起诉,萧、曾分别对里长候选人们称「林杏儿的选情告急,信封内的钱是一点意思,希望帮忙支持」随即交付1至2万元现金,和林的选举文宣等物,要求里长候选人们投票给林杏儿,共有潘姓等16名里长候选人收受贿赂。

里长候选人们几乎坦承收受现金,但否认收贿,认为这些钱党部补助竞选的经费。他们供称,平常跟萧景田、林杏儿等人不熟,确实收受6千元、1万元,但这些钱是党部补助选里长费用、订制文宣,协助国民党辅选等;还有里长供称,虽然萧景田虽未开口要求支持林杏儿,但有默契请求支持国民党籍候选人,更有里长收下1万元后,一直放在办公室抽屉不敢动用。

士检检察官认定,潘万生等16名里长候选人,涉犯刑法第143条「有投票权人收受贿赂罪嫌」依法起诉,若审理中坦承犯行,能有悔悟则建请给予缓刑。另,8名里长候选人,虽然在萧、曾提供的士林北投区里长名单内,但无证据证实遭拜访,依罪疑唯轻原则,给予不起诉处分。

前国民党中常委萧景田(左)记者林俊良/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