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丨 存量土地回收后,可变更为划拨土地

自然资源部:对于收购已建成商品住房或者收回收购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市县政府在批准收回时,一并统一为划拨土地,实行收回供应并行办理。那么土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也可以根据批准文件的变更登记为划拨土地。(记者:索寒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