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事故未继续上报 院长坦言不当

中研院院长廖俊智。(郑任南摄)

中研院前研究助理(案16816)日前染疫,曾2度遭实验鼠咬伤,依现行SOP,事故发生后需马上隔离当事者、操作人员,并层层上报,及通报主管机关,但经调查发现,事故只报到实验室长官,院长廖俊智昨日坦言,初步看来,SOP的遵循有疑虑。对于此事是否会惩罚,需先等完整报告出炉。

根据中研院灾害事故应变通报流程,灾害发生后需层层上报到所中心应变单位,再上报到院本部。廖俊智表示,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会隔离当事者,所有P3实验室的操作人员也会暂时隔离,马上通报主管机关,按主管机的交代一步一步进行。

中研院学术及仪器事务处处长陈建璋表示,案16816第1次被咬时,上报在第1阶段就断裂,只报到P3实验室长官,不晓得为何没继续往上通报。个案离职前,于11月底时曾向基因体中心反应实验室长官对她工作不满,言语令她不舒服,基因体中心12月7日为此召开协调会议,事后个案表示不会再向院方独立委员会申诉,也希望不要再有类似事情发生。

指挥官陈时中说,各种实验室都有指引,现在要做的是确认有无确实遵照SOP来做,若有问题就需把SOP修订的更安全,若没有,就需了解其中的原因、困难和教育训练问题,这几天会尽速厘清。廖俊智表示,我们要查的是SOP是否有被遵循,初步看来这方面仍有疑虑。

对于中研院没有上报高层,是否会做惩处?廖俊智表示,需等报告出来,厘清是否违反《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实验室操作规范、研究人员伦理公约等。陈时中表示,个案通报牵涉人与人的关系,现在臆测会产生伤害,究责会做,但现在重要的是让社区安全,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经查,此次中研院出现实验室感染且未通报,可依传染病防治法34条第3项,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另根据感染性生物材料办法,可令其限期改善,未改善按次处罚,否则可以取消持有感染性生物材料,也就是撤销P3实验室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