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解析「3类药品分类」 示警「别在网路上买药」恐触法
▲食药署说明「处方药、指示药、成药」药品分类。(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很多民众喜欢在网路上买药,但分不清楚是否合法,另外也对「处方药、指示药、成药」的分类感到疑惑。对此,食药署也特别说明3类药品差别,并提醒目前国内仅允许乙类成药于网路上贩售,且外包装有明显「乙类成药」标示,其余药品如壮阳药、减肥药或国外药品,若于网路上贩售皆属违法。
药品依据风险和安全性分为三级,包括「处方药、指示药、成药」,处方药的药品风险较高,需由医生依据病情开立处方笺,再由药事人员调剂提供,例如口服抗生素、降血压药、糖尿病用药等。民众应依照医嘱及药袋标示服药,勿自行停药或调整剂量。
指示药则无须医师处方且会标示「医师药师药剂生指示药品」,民众可至药局或聘有药事人员的药粧店购买,常见的有解热镇痛药和感冒药等,民众应依药品说明书、医师或药事人员指示使用,且若症状持续三天以上未改善,应尽速就医。
成药的药理作用较温和,安全性高,民众可自行购买,使用前务必阅读药品说明书,其中成药可分为「甲类成药」和「乙类成药」,甲类成药仅限药局或药师驻店的药粧店贩售,常见的为胃肠药、浣肠剂;乙类成药另可在百货、杂货店、餐旅服务商店及网路购买,常见的为清凉剂、外用软油膏类等。
另外,随着网路购物普及,购买药品时务必提高警觉,食药署副署长王德原强调,目前仅允许乙类成药于网路上贩售,且外包装有明显「乙类成药」标示,其余药品如壮阳药、减肥药或国外药品,若于网路上贩售皆属违法,这类产品未经品质、安全及疗效把关,消费者可能买到假药,甚至因服用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无法申请药害救济;此外,该等非法产品可能以买家名义输入,消费者还可能不小心触犯药事法输入禁药的相关规定。
食药署提醒,民众若想知道自己服用的是哪一种类别的药品,可从药品的外盒或药品说明书(仿单)确认,也可到食药署的「西药、医疗器材许可证相关查询」,了解相关药品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