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遭殴报警抓小六生!吕秋远揭「校园残酷现象」:提告有什么不对
校方今天办理说明会,有家长自制海报声援学校,许多家长也签署留言要鼓励老师。(李京升摄)
台中市近日因警方接获老师报案,进入校园并将国小六年级学生带走,事件引发争议。市长卢秀燕震怒,指示教育局严惩校方,至于带走男童的2名员警被记1次申诫处分,派出所长则自请调职;对此,律师吕秋远为处在教学现场的老师感到不平,强调老师提告的行为并无错处,「辱骂、殴打老师,老师都不能反抗、提告,否则就是不适任老师,这是什么逻辑?」
回顾本案,台中某所国小一名六年级学生,持乐乐球棒殴打老师左腿,两人扭打后,学生遭老师压制。隔天,尽管学生向老师道歉,但老师认为「态度不佳」,愤而报警处理;警方获报到校,经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在家长的同意下,将学生、老师带返派出所了解案情。最后,老师决定撤告。
律师吕秋远指出,依据《少年事件处理法》规定,未满12岁的儿童,若触犯刑法,必须按照《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通知家长以及儿童所属学校,并联系社政机构介入,由社工评估后续处置,偏向转介性质,「本案无法按照少年事件处理法,让儿童进入警局,更别谈穿着制服、开警车进入校园,在程序处理上确实有重大违法之处。未满12岁儿童的犯法已经除罪化,警方对于修法后的处理方式难道不了解?」
「况且本件不是现行犯,就算要约谈,也只能发通知书,请家长带孩子到警察局,而非直接从学校带走,即便经过家长同意也一样,为何警方会穿着制服直接把孩子带走?」律师吕秋远进一步表示,他同时无法接受市长卢秀燕指称小六生已经道歉的前提下,老师仍追究报警,并批评这是最坏的教育示范、不适任老师。
律师吕秋远质疑,仅因对方是小学生,因此道歉就须全盘接受?他直言,如今教学现场里,学生对老师暴力乱象频出,「辱骂、殴打老师,老师都不能反抗、提告,否则就是不适任老师,这是什么逻辑?」、「为什么老师就不能提告?被打被骂,也应该因为是老师,所以本于教育学生的理念,不能提告?」
「身为公民,他可以提告,他也可以撤告,但是不应该只因为他是老师,所以加诸任何的价值判断标准在他的身上。」律师吕秋远认为,学生犯法、老师提告并无不对,并称该名国小六年级学生持棒球棒扑打老师,难道不应该找来家长一起面对和解决吗?倘若不提出告诉,家长会在意吗?
最后,律师吕秋远强调,尽管市长卢秀燕今已出面道歉,但加诸在「老师」这份职业的不合理要求,仍然令人不敢恭维。他说,虽然不要求这个社会对老师要多崇敬,但是至少别让老师「赚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好吗?
市长卢秀燕今早说明,应先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也称老师教导孩子并不容易,昨天直指「老师不适任」话语不妥,并为自己的言行向老师郑重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