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枪侠「喷精」留铁证! 2年犯7案众女怒告今起诉

陈男多次于公车上、东海大学篮球场内及其他公开场合女子进行猥亵,共7女受害。(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台中市陈姓男子(31岁)自2016年起至2018年间,在东海大学篮球场、公车内、森林公园圆满剧场大鲁阁时代购物中心的某场演唱会中,涉嫌抚摸被害人臀部大腿,还掏出下体「打手枪」,并将精液喷洒在被害人的长裤短裤裙子上,共7名女子受害,经警采被害人裤、裙上的精液斑进行DNA比对后,与陈嫌符合,台中市地检署8日依性骚扰、公然猥亵等罪嫌将他起诉。

起诉书指出,陈男2016年10月29日下午3时40分许,在东海大学篮球场内,见「小花」(化名)等待啦啦队比赛公布名次时,趁机触摸她的臀部及大腿,随即逃离现场

10几分钟后,陈男同在东海大学篮球场内,站在「小风」(化名)身旁手淫,并将精液喷洒在「小雪」(化名)的裙子上,得逞后即逃离现场。经警采集「小雪」裙子上的精液斑,DNA与陈男相符。

2017年5月7日上午11时许,陈男搭乘301号公车时,站在「小月」(化名)身后,露出下体手淫,并将精液喷洒在她的牛仔短裤上,「小月」在新光三越站下车后,竟发现短裤成湿润状感到恶心愤而报警,经DNA比对后与陈男相符。

同年9月9日晚间8时许,陈搭乘307号公车,站在「小玉」(化名)身后,露出下体手淫,将精液喷在她的短裤上,得逞后即在新光三越站下车,经警采集被害人短裤上的精液斑,与陈的DNA相符。

2018年3月17日下午1时许,陈男在台中市东区「大鲁阁新时代购物中心」参加演唱会时,站在「小爱」(化名)身后,拉开裤子拉链露出下体手淫,并将精液喷洒在她的裤裙上,经警采集精液斑,DNA与陈相符。

同年12月31日下午4时许,陈男在中市南屯区「森林公园圆满剧场」观看表演时,趁「小冬」(化名)不及抗拒时,先以性器官摩擦「小冬」臀部,再拉开裤子拉链露出下体手淫,并将精液喷在她的长裤上,随即逃离现场,经警采被害人长裤上的精液斑,比对DNA生物迹证后,与陈相符。

经众多被害人报案警方循线查获陈嫌,陈嫌坦承犯案检察官查出他犯下5次公然猥亵、2次性骚扰,分别予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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