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终正寝!港府正式宣布撤回《逃犯条例》修订

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图/路透

香港立法会今日召开大会,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会上动议恢复二读辩论《逃犯条例》修订,以宣布撤回修例,为这条争议草案画上句号。在争议风暴起源、在台湾杀死女友港人陈同佳刑满出狱的第一天,《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的撤回程序由下午2时57分展开,3时01分完成整个程序,仅耗时5分钟。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陈同佳案事发地点在台湾,绝大部份证据也在台湾,该案的司法管辖权也在台湾。证据方面,郑若骅称有哪些文件陈同佳想自己带去台湾的,他有自主权,哪些证据台方要求而香港在法律上可行的,香港政府也会尽量配合。

据《香港01》报导今天下午3点,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政府在2月咨询保安事务委员会后提交《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建议修改逃犯条例,草案于4月3日首读,在5月27日于立法会预告在6月12日恢复二读,但是因公众意见分岐和出现矛盾,他于6月15日致信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收回恢复二读预告,又指政府及后已多次表明停止修例工作,但为了更清晰明确表达条例立场,正式引用《议事规则》64(2)正式撤回条例草案。

下午一点半,在立法会口头质询环节资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关注,被移交港人如何获得公平审讯和人权保障?李家超回应指,政府一直在《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上,积极与不同地区推展双互方面的合作,建立更广泛的司法互助,协力打击跨境罪行,又指现行的《逃犯条例》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当局有严谨的程序要求,确保符合法律及保障移交人士权利

多名民主派议员关注,港府是否会与台湾开会商讨解决方法,而非隔空骂战,令公义无法彰显?新同盟范国威批评,港府一直拒绝向台湾提供司法协助,拒绝台湾派员处理,当局以为只要陈同佳到台湾投案解决问题公民郭家麒亦指出,台湾政府今年初已要求双方协助引渡陈同佳,他质疑是特首林郑月娥及李家超,把本来是刑事的案件弄成为政治事件

李家超重申,陈同佳现在是「自由人」,希望台方积极接受陈同佳到台湾自首,从而对受害人家属合理交代,陈同佳也可经法律程序改过自新。

李家超表示,自首一事可以在司法协助之外进行,据他了解,台湾也曾经在没有司法互助的情况下,处理引渡疑犯的相关案件,司法协助和自首是两件没有关连的事。

李家超还说,今年3月港府曾向台湾表明希望开会讨论,但没有得到回复,认为台湾不应该在司法事件上作政治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