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电商热 职安署呼吁货运避免超时工作

汽车货运业适用8周弹性工时制度,雇主经工会同意,如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后,得将8周内将320小时正常工作时数加以弹性分配,惟单日正常工作时间仍不得超过8小时,连同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出12小时;又每7日至少仍应有1日例假,每8周内例假及休息日至少应有16日,并且不得使劳工连续工作超过6日。

职安署进一步说明,因汽车货运业劳工如长时间疲劳驾驶,非仅影响劳工个人健康,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而肇生公共意外,职安署除每年规划「汽车货运业劳动条件专案检查」,及与交通部公路总局合作实施联合稽查外,并将该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责请各地方政府优先实施检查,以加强监督。如劳工朋友发现事业单位有违法情形损及自身权益,也可以透过劳动部24小时免付费1955申诉咨询专线,或就近向当地劳工主管机关进行申诉,主管机关于受理后均将尽速派员实施劳动检查并依法处理。

职安署呼吁,货运及物流业者因疫情影响及民众消费型态转变,业务蓬勃发展,应确实注意员工工时管理及身心状况,避免超时工作,如查有违法情形,将依法处分,依法可开罚新台币2万至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