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屋顶作业职灾 中市府吁作业前3天线上申报

避免屋顶作业职灾台中市府吁作业前3天线申报。(台中市府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厂房民宅等屋顶修缮作业常见于梅雨季至秋台期间,属高风险性作业,如未采取安全措施,可能造成伤亡事故。台中市政府劳工局提醒,从事屋顶作业前3日,事业单位须至台中市劳动检查网页之事业单位线上申报系统,确实登录工程施行地点、日期、作业内容资料以利劳检处事先掌握施工资讯,适时协助施工单位实施宣导辅导或检查,维护工作者安全。

劳工局吴威志表示,台中市去年发生屋顶修缮作业重大灾害件数有12件,因屋顶修缮作业多属工期短、临时性或非经常性的修补、更换工作,事业单位经常为图方便,未依规定在作业环境设置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及未使劳工确实配戴安全带

另因该类作业劳工多为无一定雇主的劳工或自营作业者,流动性大、不易管理且作业劳工安全卫生知能不足,对于使用安全带、安全帽及其他必要的防护具意愿偏低,在无保护措施下,如发生高处坠落意外易造成严重伤亡。

各事业单位屋顶修缮工程在交付承揽时,应订定屋顶作业坠落灾害防止计划,并将执行及安全卫生设施费用等,列入契约主要项目之一,要求承揽厂商确实执行,如遇强风大雨等恶劣气候,有坠落危险时,更应停止作业,预防劳工于屋顶修缮作业时发生坠落危险。

此外,石绵瓦采光罩及采光浪板轻质屋顶大量运用于民宅及厂房的屋顶,由于材质脆弱,容易老化脆化,进行屋顶维修及作业时,易发生「踏穿」石绵瓦、采光罩及采光浪板意外。

吴威志呼吁事业单位于作业时,应在屋架上设置适当强度宽度在30公分以上的踏板装设安全护网,并确实使用安全带、安全帽及其他必要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