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县法院试点“社区法庭”
本报讯 为整合和培育多元化的主体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工作,发挥法院在基层治理的积极作用,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提出按照“党建引领+法官指导+综治参与+群众自治”的方式,成立“社区法庭”的构想。近日,泸县法院与相关政法单位、社区就“社区法庭”建设开展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泸县法院结合近年来尤其是2021年上半年民商事案件审理的总体情况,具体阐释建设“社区法庭”的现实原因和初衷,提出建设和运作“社区法庭”的初步想法,向与会单位和社区详细了解了当前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基本情况及重难点,并就“社区法庭”的人员配置、场地、经费、具体运行模式等问题进行深入协调会商。
据悉,为推进“社区法庭”建设,泸县法院选取3个社区为试点社区,由法院指派法官具体指导社区矛盾化解,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法治培训、调解业务指导等活动,凝聚和整合社区干部、党员、辅警、网格员、专职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社区贤达等社区治理“微力量”,以点带面、以面联片推动社区矛盾纠纷化解。
(刘 静 郭 红)